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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山上,梁洪的望远镜里,十几名英军骑兵越来越近,而后又在更远的地方,看见一支近二百人的骑兵队伍。
骑兵还是比马车快得多,虽然早走了一个多小时,但被赶上却只用了不到三个小时。敌人的骑兵部队随时可以发动突击,除非抛掉所有笨重的缴获,否则绝不可能逃脱。即便这样,也还要忍受敌人无休止的追杀,还有被发现身份的可能。所以梁洪准备在这里伏击敌人骑兵,至少要打残打怕尾随的追兵。
先头的骑兵很讨厌,看来都是有经验的老兵,很轻易地发现了遗留的痕迹,像附骨之疽甩都甩不掉。要干掉敌人的尖兵,但又不能太早暴露手中的杀器,以免打草惊蛇。梁洪看了眼正操弄机枪准备战斗的手下,下达了让人有点意外的命令。
“拿起步枪,准备战斗。”
他不打算动用机枪,这东西是给后面大队骑兵预备的礼物。
阿什利此刻也举着望远镜正看向前方,他派出的尖兵在爬过一座小山,那是并不陡峭的缓坡。
他对手下很放心,优秀的战马,良好的训练,战力在非洲土著中堪称无敌。不过,殖民地军队在大英陆军中可是后娘养的,现在他的骑兵装备的还是单发黑火药子弹步枪。四年前由库存的马蒂尼亨利步枪改装成马蒂尼—梅特福卡宾枪,使用点303口径黑火药子弹。整个骑兵营,唯一的望远镜就是他手里的,可怜的尖兵只能用肉眼去搜索敌人。
其实,这次任务他们很顺利,沿途没有遭遇到传说的敌人,而后也很轻易地发现了各种踪迹。虽然只是三流部队,阿什利还是对手下的素质很满意。
突然,他在望远镜中惊讶地看见,十几名手下一瞬间纷纷跌落马下,而后才听到前方接连不断的枪声。
敌人出现了,隐藏在山顶的树林里,以伏击的方式歼灭了他的骑兵班。丰富的战斗经验告诉他,不要指望被敌人伏击后,中弹落马的骑兵还能逃生。
阿什利突然觉得很愤怒,鼠窜中的敌人居然用最卑鄙的手段杀害大英帝国的骑士。必须报复,否则这将会成为他军人生涯的耻辱。
“我们的弟兄,在前面刚被敌人谋害,他们灵魂尚在战场。让我们用马刀劈开敌人的胸膛,用敌人的鲜血祭奠他们的亡灵。”
阿什利在手下骑兵面前慷慨陈词后,猛地拔出马刀,指向前方。
“为了荣誉,前进,大英帝国骑兵万岁!”
“大英帝国骑兵万岁!”
阿什利未必是个好军官,但却无疑是个好演说家。被阿什利的言辞鼓动,年轻的骑兵们热血沸腾,也拔出马刀,大声呼喝响应。战马奔腾,阿什利的心情也随着激烈的马蹄声澎湃。虽然早已经进入热兵器时代,但骑士的荣耀仍然是他心中的梦想。
近二百匹战马风一般席卷大地,冲向山坡。
看见敌人骑兵发起了冲锋,梁洪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如果敌人像甩不掉的幽灵一样,始终跟在后面,那才是真正让他头痛的。
战马越来越近,冲上坡地开始减速了,距离他们藏身的树林不过二三百米。马上骑兵的狰狞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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