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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布眼睁睁看着仆役们把烧制好的铅字抬走,心拨凉拨凉的,隐匿世家公子的身份,与这些粗鄙的工匠为伍,天天累死累活,所为何来?不就是静待铅字刻成之时,程墨这个大仇人前来视察吗?现在倒好,人家吩咐一声,自有欧阳蛰这起马屁精,把一应物事抬去,在公庑操作给他看。三个月的辛苦,白费了。
章布愤愤然赤红着眼睛,撂挑子不干了。
丞相公庑里,高阳带来一摞改进后的纸,和欧阳蛰一个涂墨汁,一个铺纸张,虽是初次合作,倒也配合无间,不一会儿,一页印好的书就呈到程墨面前。
现在的印刷术,跟现代的印刷术当然没法比,不过能刻印成书,已是人类一大进步,而因为程墨的穿越,印刷术在华夏提前千年面世,不知一千年间,印刷术会发展到什么程度,人类文明的发展,会不会因此加快?
程墨笑得见眼不见缝,连声道:“多印几张,最好能把《论语》印出来,我要呈给陛下。”
纸张粗糙,可墨印在上面,字迹还是清晰的,有这样的效果,已出乎他的意料。
欧阳蛰赶紧应了一声,心里激动,浑身热血沸腾,劳累了一夜也不觉得累,就着《论语》,一字一字地排版。他上了年纪,眼睛有些花了,这些天忙于刻字,更损眼睛,每看一个字,都得把书本拿得远远的,认了半天,才认出。高阳看不过眼,主动过去帮他念字。
程墨忙了半天,无意一抬头,见外面阳光耀眼,一看沙漏,这都午时末,快未时了,于是叫榆树端了点心进来,招呼两人:“先吃点东西垫垫肚。”
霍书涵觉得点心不耐饿,食盒里还有卤肉和肉脯,食盒盖子一打开,肉香便飘进鼻里。
欧阳蛰和高阳的饭桌,现在也能时不时地加一盘肉,但程墨府上的美味,却是京城中大大地有名,两人假意推辞两句,便洗了手,凑到书桌旁。
用做午餐的点心,以玫瑰糕、绿豆糕等糕点为主,外加两味卤肉两味肉铺,一共十四碟,色彩斑斓,琳琅满目,摆满半张桌子。
欧阳蛰也就罢了,他曾在永昌侯府住过,见识过府上的排场,高阳却是第一次见识,不禁咋舌不已。家境富裕的人家待客,上两碟子点心,已经很不错了,可跟桌上摆的,没法比啊,桌上的点心造型精巧,像那红色的,便是玫瑰花的造型,那绿色的,却是元宝的造型,再说那肉脯,油洼洼的,看了让人食指大动。
程墨只吃两块点心,卤肉和肉脯也只动了动,便放下筷子。他这一放下筷子,两人都不好再吃了,也跟着放下筷子。高阳没想到他食量这么少,筷子上还有一块吃了一半的玫瑰糕,嘴里又塞得满满的,真是放也不是,吃也不是,尴尬得不行。
程墨见了他的狼狈样儿,笑了,道:“散朝后本官去宣室殿见驾,陛下赏了点心,这会儿肚子不太饿。你们只管吃你们的,这些东西全都吃光吧,省得他们又要带回去。”
所谓的他们,指的自然是在一旁侍候的榆树。
欧阳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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