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件亏本的事。但话说回来,夏天觉得还是值得的。
一则,钟丽媞是现今还活跃的香港女演员中,比较出色地;二则,她本身在加拿大出生长大,对于拍外语戏没有阻隔。
夏天前世还是很喜欢她演得《人鱼传说》、《破坏之王》、《终南海保镖》、《流氓医生》、《晚娘》等作品的,觉得她既性澸又清纯,非常迷人。
而他经过一年多的调查之后,也确定钟丽媞的感情生活很单纯,不像媒体报道中的那么复杂,所以他想跟她多接触一下。
听夏天这么说,布鲁克海默也只得点了点头。
……
“《加勒比海盗》就由约翰尼·德普、吴颜祖和查理兹·塞隆主演。”夏天又吩咐道。
约翰尼·德普十几年前因为“年幼无知”,被夏天签下了十五部电影片约,每部电影的片酬只有一千美元,可以说是惨到了极点。
当然,在他成名之后,夏天并没有用那份合同来强行要求他按一千美元一部的片酬接戏。因为合同归合同,现实归现实。
如果按合同规定,夏天的确能够以一千美元一部戏的片酬,要求约翰尼·德普为自己拍戏。但是现实中,如果他真那么要求的话,那可就犯了众怒了。
要知道,好莱坞绝大部分明星都是从低到高慢慢爬起来的。在他们当年还未成名的时候,为了争取机会,经常会签一些不合理的合约。比如给经纪人更多分成,同意在片中倮露身体等等。
在他们成名之后,对这些之前签得合约,自然是不愿意履行的。通常而言,经纪公司、制片公司也不会强迫他们。
毕竟拍戏的时候,需要演员全身心投入。如果他们觉得被压迫,觉得不爽,分分钟给你捣蛋,到时候损失可就大了。
所以,通常在艺人成名之后,制片公司、经纪公司都会跟他们重新签订合约,以避免关系闹僵。
当然艺人也不是一点代价不出。他们通常都会以低于市价的片酬,接拍制片公司的戏。这样的话,双方都有利。
比如约翰尼·德普在接拍其他公司戏时,片酬开到一千万美元。到给天下制作拍戏的时候,可能就只收六百万、七百万美元片酬。双方各退一步,大家都能过得去。
如果夏天强行要求约翰尼·德普按照每部电影一千美元来收片酬,到时候,估计会受到全行业的抵制。
……
吴颜祖九八年出道,出演自己的首部电影《美少年之恋》。同年,他又凭借《玻璃之城》荣获今年的金像奖最佳新人奖。
现在他是香港娱乐圈最炙手可热的新人之一,一方面他长得够帅,前世吴颜祖几乎就是“美男”的代名词;一方面,他的演技也很不错,不像某些流量男星,单是长了一副好皮囊,其实演技差得要死。
因此夏天也愿意拉他一把,让他出演《加勒比海盗》这部戏,替代原本由奥兰多·布鲁姆饰演的铁匠威尔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