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红棕色,香气扑鼻,肉香味浓厚。
平常珀森跟夏玛他们一起吃饭的时候,几乎也是这样分开点菜的,坐时还有讲究,会坐得离荤菜远一点,因为他从来不吃荤腥,猛然间闻到大荤的味道,会从心里到生理的不舒服。
这里的位置连成一线的,但珀森已经做好了稍微离两位远一点的准备了,不太想闻荤菜。
可惜之前坐位置的时候被夹在了中间能够活动的范围是有限的,百叶红烧肉的香味一出来,他就没时间想什么离得远近的问题了。
因为味道实在是太香了,浓油赤酱的滋味不停地挑战鼻子的上限,没有一点闻到荤腥的不舒服的感觉,相反还有点想吃,这就尴尬了。
作为坚持了几乎一辈子素食的珀森,自然定力还是足够的,管住自己不拿筷子已是极限了,鼻子想要闻一闻什么的,这个就有点管不着了。
主要是珀森也不想管。
“这个就是红烧肉吗,听食客们讨论都说很好吃的。”汉斯眼睛死死盯着肉,手里动作不比眼睛慢。
直到肉放到了嘴里,咬到了软糯Q弹的外皮,汉斯才转了转眼睛,微微眯着开始享受嘴里肉的滋味。
肥瘦比例极好,肥肉一抿即化,瘦肉略带着一点点嚼劲,一点也不柴,反而很多汁水,加上糯糯的外皮,一块肉三重体验,简直不要太好吃了。
而且肥而不腻,回味甘香,带着隐约的甜味,调动了全身的器官去感受红烧肉的美好,就连嘴角都沾上了酱汁也顾不得舔一下的,直接一口气吃了五六块。
一盘百叶红烧肉并没有许多,十几块大大的肉块再加上百叶结也是份量十足的一盘了,加上还有夏玛的帮助,消耗地自然更加快了。
没一会肉就没有了,汉斯秉持着不浪费的原则盯上了百叶结,夹起一个放入嘴里,因为汤汁浓厚的原因还有些微烫,稍微在嘴里囫囵了两转才可以用牙齿咬。
一咬肥美的汁水就飚了出来,带着浓郁的肉香以及满满的豆香味,比起刚才的红烧肉来毫不逊色。
“白色的结子明明是素的怎么吃起来全是肉味,真好吃。”汉斯很是赞叹。
听到是素的,珀森按耐不住地偷偷夹了一个到碗里观察了一下确定应该是豆制品,不是肉,于是放心大胆的放进嘴里,这是他吃得最出格的一次了。
满满的肉香,豆香味混合在一起形成美食的风暴,席卷整个口腔,珀森不可思议地睁大眼睛,这也太好吃了吧。
“要是我早点发现就好了。”珀森充满遗憾地看着已经被汉斯舔干净的盘子。
光洁如新的盘子提醒着这道菜已经结束了,下一道菜即将开始。
这次是夏玛点的菜,作为印度人自然是对咖喱很是心水的,因此他点的是咖喱鱼头,虽然不是印度菜,但是咖喱味道纯正,很是解馋。
而且霸道的咖喱味道唤醒的不止是夏玛,还有汉斯和珀森,他们对于咖喱也是十分喜欢的。
尤其是珀森平常吃的素菜很多都喜欢用素咖喱烹饪,味道浓厚,十分下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