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啪啪”
一曲唱罢,掌声雷动。
伴随响起的,还有热情的欢呼与喝彩,以及尖锐嘹亮的口哨声。
“哥们,非常精彩!”
“太棒了!出色的演唱”
“我爱这首歌!我爱摇滚乐!我爱你,风秦!”
“干得漂亮,这是最纯正的摇滚!”
……
掌声之中,距离最近的朱莉,走过来给了秦风一个热情似火的拥抱。
“你唱歌很棒,声音非常动听!”
虽然隔着吉他,但朱莉凹凸有致的火辣身躯,还是让秦风脸红了一下,但他并没有失态,而是在诚恳地道谢。
“谢谢大家的配合,你的吉他是我听过最棒的,能与你们合作我非常荣幸“
泰伦斯和鲁道夫也过来表示了祝贺与赞美,分别和他碰了碰拳头。
埃尔顿更是从架子鼓后面冲出来,从秦风身后来了个熊抱,拦腰把他抱起来转了两圈,嘴里兴奋地大声喊着:
“哇!哥们,你真是太出色了,你就是摇滚巨星!是最棒的!我爱死你写的歌了,爱死你的演唱了“
这种男人间过度的热情,让秦风非常不适应,脸有点发红,也感觉有点别扭。
埃尔顿太热情奔放了,黑色皮肤下涌动的似乎都是岩浆,时刻都那么滚烫炙热,做为一个相对含蓄的中国人,秦风还真有点招架不住!
敏姐站在钢琴旁,微笑看着这一幕,笑的非常灿烂、开心。
她明白,朱莉、埃尔顿他们已经完全认可了秦风,并且非常乐意和他组队演出。
跟乐队庆祝一番后,秦风重新站到了麦克风前,微笑着对酒吧所有人说道:
“谢谢大家配合,合唱非常完美、动听,希望这首歌给你带去了欢乐,让你感受到了音乐的美,我的表演就此结束,再次感谢大家”
说完,他就取下吉他,准备走下舞台。
“啪啪啪”
掌声再度响起,更加猛烈、热情,如同山呼海啸般。
“安可!”
“安可!”
……
安可声随之响起,起初只有六七个人在喊,但转瞬间,所有人都开始高喊了。
就连舞台上的朱莉和埃尔顿他们,也在跟着凑热闹、大声喊着。
大家高喊安可的同时,还在挥舞着手臂,场面非常火爆,如同演唱会一般。
每个人都微笑看着秦风,期待他再来一段精彩的演出,让大家再享受一次美妙的音乐。
看到眼前这情况,秦风立刻笑了。
他并没有矫情,立刻转身走回麦克风前,重新拎起了吉他。
“感谢大家喜欢我的歌,喜欢我的演唱,既然你们这么热情,那我也不能拒绝,就再演唱一首,依旧是大家熟悉的歌曲,《Lovesick》”
“啪啪啪”
掌声再次轰然响起。
“小子,好样的!”
“伙计,你今晚的啤酒我包了,尽管畅饮!”
“继续歌唱,直到酒吧关门!”
“让我们一起Rock!”
……
叫好声不绝于耳。
酒吧内很多人都开始兴奋地议论,非死不可上同样非常热闹。
“我喜欢《Lovesick》,听着太棒了!”
“这可以说是民谣摇滚的巅峰之作,我的大爱!”
“冠军单曲!竟然能在酒吧里听到现场表演的冠军单曲,太幸福了!”
“哇哦!今天是个摇滚之夜!尽情享受吧!”
“开始吧,我已经迫不及待了!”
……
似乎听到了大家的呼声,秦风冲准备完毕的乐手们点点头,可以开始了!
首先响起的,是鲁道夫掌控的键盘。
“铮!铮!铮!……”
一串金属质感极强的音符立刻从舞台上传出,直刺每个人的耳膜,让大家都为之汗毛倒立,身上有种轻微电击的酥麻感。
这极具特色的前奏,瞬间让所有人都兴奋了起来,身体不觉就开始跟着音乐轻轻舞动。
伴随着金属敲击般的节奏,秦风靠近麦克风,手中的拨片轻触琴弦,开始用特意压低和加粗的声音,演绎这首《Lovesick》。
“I'm-walkin-through-streets-that-are-dead”
(我游荡在死寂的街道)
歌声沧桑,迷人,瞬间就抓住了人们的耳朵,让所有人都欲罢不能。
这种演唱风格上的巨大变化,让现场所有人都兴奋异常。
“哇哦!简直不敢相信这是一个年轻人在唱歌,这应该是一位五六十岁,饱经沧桑歌手的声音和体验。
可眼前的事实,却根本不容我有任何置疑,这个中国小子身上蕴藏着无限可能,他就是一个天才摇滚歌手“
音乐继续。
键盘和电吉他配合娴熟,节奏简单明快,充满动感,让现场每一个人都舞动的更加开心。
“Walkin',walkin-with-you-in-my-head“
(游荡,你游荡在我的脑海)
“My-feet-are-so-tired“
(我的双脚疲惫)
“My-brain-is-so-wired“
(我的头脑混乱)
“And-the-clouds-are-weepin“
(积云在落泪哭泣)
……
诗一般美丽的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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