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 赵云也马上走到大厅中央,一拱手:“我也认为不妥。”
“根据兄长教的算术。”
“这次阵亡一千二百三十三人。”
“十年的抚恤金。”
“就要三千八百八十余万钱。”
“再加上之前阵亡的人数。”
“每年至少需要五百万的饷钱。”
“而按照正常发放安葬费的标准。”
“大概七百万钱,就可以全部解决了。”
“多出的三千余万钱,足以购置十四万石粮食。”
十四万石粮食是个什么概念?
整个九门赋税、杂税加一起,都只有八万左右。
现在才阵亡一千余人。
一年就可以省出一万四千石粮食。
这些省下来的粮食。
可以再多养一千余人的军队。
随着以后的规模扩大。
阵亡一万人。
一年就可以省出十四万石粮食了。
远的不说。
反攻反贼张纯,起码就会死一万以上的人。
这些省下来的粮食。
可以再多养一万余人的军队。
以后还会和袁绍对上。
以袁绍和曹操打官渡时的标准来计算。
袁绍五、六十万,曹操二十五万。
随随便便就要死个十几万。
一年就可以省下一百四十余万石粮食。
这些省下来粮食,足够赵风再养十万大军。
薛俊也走到大厅中央,一拱手:“此令确实不妥!”
“其他不谈。”
“这条安置阵亡士兵的军令。”
“朝廷是万万不会同意的。”
“除非赵县令愿意自己出这笔抚恤金。”
看了一下赵风的表情:“就算赵县令愿意自己出这笔抚恤金。”
“朝堂上的有心人。”
“也会借此机会。”
“抨击赵县令,此举意在收买军心。”
赵风看到还有人想站出来。
内心一叹。
看来还是自己的权利不够大。
妥协道:“好吧!”
“那就依你们。”
“一切照旧。”
“这件事不许外传。”
“以免动摇军心。”
众人一拱手:“遵命‘喏’。”
这件事和先前粮饷的事不同。
先前是帮朝廷省钱。
本来一个士兵就要七百钱到一千钱的饷钱。
赵风修改的制度。
等于只要两百钱了。
然后打十场胜仗,才加到七百钱。
同样都是七百钱饷钱。
一边是能不能胜都不知道的队伍。
一边是打了十场胜仗的队伍。
还需要对比吗?
根本不用。
就算有一些人,拿几千钱的饷钱。
但肯定也有只拿两百饷钱的人。
这样一平均,就和先前差不多了
但战斗力就不同了。
朝廷肯定乐得如此。
不过。
赵风能实行这条制度的主要原因。
一是,现在是乌合之众,属于杂牌军。
各种制度都不同。
二是,赵风、周仓、薛正、尉蕴、牛志、董高、樊鹏、洪向明、步和怡等人的队伍。
都是没有一分钱粮饷的。
而这些人占据整个队伍的四分之三。
只有薛俊的队伍是有粮饷拿的。
这些人都是少数。
三是,以典韦为例子。
两场战斗后,粮饷就达到了两千三百余钱。
给这些少数人看到了,能拿更多粮饷的可能。
所以才可以实行。
如果单独在薛俊的队伍里实行。
呵呵,那就不要想了。
肯定引发兵变。
朝廷方面或者其他有心人。
是照搬不了的。
ps:今天下午坐车返程。
这章稍微完了点。
抱歉。
明天一切照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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