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一般几分钟才开火一次。为了解决炮击密度的问题,陆军最喜欢用的办法不是提高火炮射速,而是增加火炮的数量。比如在发起攻打乌拉尔河三角洲的会战时,陆军就在宽度不到一百五十公里的攻击正面上部署了将近三万门各种火炮,其中重炮就高达一万二千门,平均每公里战线上有八十门。
显然,这种方式并不适合海军陆战队。
在陆战队参与的战斗中,很少有持续数十日的大型会战,即便有,也会分成许多个阶段进行。也就是说,陆战队需要的火炮,并不要求具有很强的持续开火能力。相反,陆战队更需要在短时间内向战场投掷足够多的炮弹,达到火力突击的目的,从而以最快的速度打垮对手。问题是,陆战队的战场往往过于狭小,特别是在登陆初期,陆战队拥有的很有可能只是狭窄的海滩,因此不可能用数量取胜。很多时候,陆战队得用远少与敌人的火炮去压制敌人的炮兵。这样一来,陆战队需要的就是射速高、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向敌人投掷大量炮弹的速射型火炮。
这些战术需求上的差别,直接决定了火炮的基本特征。
陆军的重炮,一直以“重”著称。当时,陆军的一些重炮重达数十吨,需要安装在重型坦克的底盘上,甚至得安装在装甲列车上。显然,陆战队根本不可能看中这些重炮,陆战队需要的是足够轻的火炮。
也正是如此,在陆军大裁军,军备严重过剩的情况下,陆战队没有向陆军伸手讨要。
到了攻打古巴的时候,陆战队依然没有获得理想的火炮。
事实上,直到大战结束,陆战队都没能拥有一种真正适合陆战队的重炮。在战后,为了减少军费开支,陆战队被迫接受了一些陆军淘汰下来的重炮。当然,这些重炮没有获得在战场上证明自身价值的机会。直到七零年代,陆战队才获得拨款,采购了第一种专门为陆战队研制的重炮。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陆战队缺乏重炮,使得向内陆推进变得极为困难。说白了,离开了舰炮的支援范围,陆战队就很难突破美军的防线。
这样一来,顾祝同就不可能把重点放在哈瓦那这边。
以当时的情况,他的唯一选择就是让陆战队强攻克鲁塞斯,拔除这课钉在西恩富戈斯北面的钉子。虽然接下来攻打圣克拉拉,战舰上的舰炮依然发挥不了作用,但是陆战队至少能够获得更大的活动空间,有更多的地方用来部署炮兵。如果有必要,顾祝同也必须让陆军的参战,当然仅仅是陆军的炮兵。
事实上,当时顾祝同已经请求鲁志刚派几支炮兵部队过来。
虽然冯承乾依然没有批准让陆军参战,在加勒比海与拉丁美洲战区司令部里面甚至没有陆军的将领,但是鲁志刚不是冯承乾,而且做为战区司令,有直接指挥权,并不受制于海军司令。
正是如此,二月底的时候,鲁志刚就安排两个炮兵师登船。
这是两个正宗的陆军炮兵师。在陆军的编制中,炮兵师直接隶属于集团军,因此以重炮为主。正常情况下,一个炮兵师配备有五百多门火炮,其中口径在一百毫米以上的重炮在三百四十门以上。
因为这两个炮兵师原本打算派往美国西海岸,所以都是野战炮兵师。
这就意味着,其装备的大多是自行火炮与突击炮,具有极强的野战能力,能够在野外伴随装甲部队作战。
当然,自行火炮与突击炮也算得上是装甲装备。
显然,这两个炮兵师正是陆战队欠缺的东西。
难能可贵的是,虽然陆军与陆战队对装备性能的要求不尽相同,但是为了减轻后勤保障负担、陆军与陆战队采用了相同的口径标准,从****到重炮,口径尺寸全部相同,也就能够通用弹药。
只是,这两个炮兵师,最快也要到三月下旬才能到达。
虽然这不会影响到围攻克鲁塞斯的作战行动,但是在此之后,最快也要拖到三月底才能向圣克拉拉进发。
当然,这也许不是什么大问题。
在当时,连顾祝同都认为,陆战队不可能在三月底攻下克鲁塞斯,因此进军圣克拉拉的行动要到四月初才会开始。
围攻克鲁塞斯的战斗在三月八日开始,准确的说不是围攻,即陆战队还没有包围克鲁塞斯,只控制了南面与西面,东面与北面的道路依然在美军掌握之中,而执行迂回包抄任务的突击部队还在行进途中呢。
这场战斗,从一开始打得就很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