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我只是一个歌手,他们喜欢是我的歌,我喜欢谁是我的自由,难道我这辈子都不能叫男朋友了吗?”
晨曦趴在温泉池的边缘上,十分不在意地说道。
“我的大小姐啊,你又不是第一天当明星了,难道这些话还要我说出来吗?现在是你的事业最关键期,你走的又是淡雅的清纯路线,现在爆出你有男朋友对你的事业就是天大的打击啊。”
王姐顿时无语地说道。
晨曦不说话了,她把水浇了起来,任由水珠顺着自己的光滑白皙的皮肤滑落。
王姐看到这一幕,即便是同为女人,她都有些喜欢晨曦了,这皮肤身材实在太好了,真是天生的尤物,是多少男人梦寐以求的想要拥有的极品绝色。
“我现在就想见见你说的那个男人,看看到底丝毫什么样的男人,能够将你这个大明星迷得神魂颠倒,连自己的事业都不要了。”
王姐气呼呼地说道,但言语之中还是在为晨曦着想。
“他啊……”晨曦心中忽然浮现起叶清欢的样子,撇了撇嘴,玉手顿时一下子拍打在水面上。
“他就是个混蛋,现在我已经不喜欢他了!”
――
叶清欢本来准备直接离开的,只是他的神识忽然扫到了一个人。
晨曦,这么巧,她也在这里?
叶清欢倒是想起了那天晚上,晨曦扑到自己怀里给他挡子弹的庆幸,虽然没什么用,但是叶清欢还是有一丝感动的。
不过那天晚上晨曦也误会了叶清欢和沐子溪的关系,有些伤心的样子。
不过叶清欢也没有要去解释的意思,他也不可能和晨曦在一起,正好这样让她死心也好,也可以让她去寻找自己的幸福。
叶清欢也不是一个矫情的人,既然发现了晨曦,他自然也不会躲着晨曦,径直往晨曦那边走去。
“叶清欢,你不是说出去了吗?现在去哪里啊?”刘初柔问道,叶清欢往出口走到一半有折了回去。
“发现一个朋友,去打一声招呼。”叶清欢说道。
走到那个偏远的角落里,正好只能看到晨曦和王姐的背影。
王姐看着晨曦有些赌气的模样,哪里还不明白,这哪里是不爱那个家伙了,这简直是爱极了那个家伙。
王姐还真想见一见晨曦口中的混蛋,到底有多大的魅力。
“晨曦!”
听到这个有些熟悉的声音,晨曦的身子微微一颤,顿时回过了头。
“叶清欢!”晨曦惊喜地叫道,她怎么也想不到,居然在林城又和叶清欢相遇了。
王姐也回过了头,看到晨曦欣喜的模样,顿时心中一动,难道这就是晨曦口中的那个混蛋?
她顿时打量起叶清欢,身材高挑,肌肉匀称,五官俊朗,眉清目秀,这种模样身材,若是放到娱乐圈,定然一个受人喜爱的小鲜肉。
可惜,这个人应该不会是晨曦喜欢的那个人吧,王姐可是知道晨曦的择偶标准,她喜欢硬朗一点的男人,有男子气概的。
最讨厌的,就是和娱乐圈小鲜肉一个模样的男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