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告诉她,我们是一对。”
一切像夏夜里的一场迷梦。乐知时在与钦慕对象重逢的第一天就顺利地得到了他,那一刻他感觉自己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但因为他没有计划过追到之后要做些什么,所以比起表白,之后的一切他都显得很笨拙。
他带着宋煜走了一遍海岸线,看到沙滩上躺在一块儿接吻的同性恋人会紧张到同手同脚,不敢看宋煜,像是完成导游任务那样对他说“我带你去看白色悬崖”,然后逃跑似的骑上自己的单车。
宋煜没有取笑他,很从容地跟随着乐知时去计划好的很多地方,他们一起看白色的断崖和粉刷成薄荷色的艺术画廊,还有彩虹颜色的一幢幢楼。穿梭在这座充满艺术感的海滨小镇的大街小巷,在傍晚时分一起骑车回家。
他们默契地没有把这段变化的关系告诉父母,因为这太脆弱了,像是新出生一天的婴儿,需要襁褓的呵护。
“joey,你的脸晒得好红。”olivia端着一大碗凯撒沙拉,“你应该戴上你的帽子出门。”
乐知时支支吾吾地认同,然后闻着香味进了厨房,“这是给我做的是吗?”
林蓉笑着说没错,“这是珍珠丸子,你应该会喜欢的。来,尝一个。”她用叉子叉起一颗喂给乐知时,他一口吞下去,才发现很烫,可又舍不得吐出来,就这么站在原地张着嘴吐出热气。
看起来傻得可爱。宋煜走过去,倒了一杯冰水,递到乐知时手上,然后便独自上楼,换了件衣服。
仅仅一顿晚饭的时间,乐知时就迷恋上了林蓉做的饭菜。甚至引得olivia的嫉妒,“干脆把你送到叔叔家里好了。”
乐奕笑着抿了一口白葡萄酒,“这个主意不错,老宋比我会教小孩。”
“你少恭维我。”宋谨也喝了点酒,面色发红,“开这种玩笑,也不问问孩子愿不愿意。”
“我愿意的。”乐知时很认真地点头,“真的可以吗?”
“哈哈哈哈哈最当真的就是他!”
“我看你真是被吃的勾走了。”
大人开着玩笑,乐知时却红着耳朵偷瞄宋煜,那才是勾走他的诱饵。
那晚乐知时有些睡不着,他无比地想念一墙之隔的宋煜,尽管与他面对面的时间不过十个小时,但他感觉自己已经喜欢过他很多年、很多次了。
原以为是十个小时太短,他体内兴奋的神经递质在作乱,时间一长或许就会好,但十天过去,三十天过去,这种感觉依旧深刻。
宋煜将夏天结束后入学,学习他喜欢的地质学。所以乐知时想好好利用他来之不易的假期,在这些天里,他们一起去莎士比亚的故居地,去水上伯顿喂黑天鹅,去康沃尔郡的“伊甸园”,和他触摸古堡的砖石,在砖石上触碰和抚摩彼此的手指。
他们牵手,乐知时会紧张地掌心冒汗,就像身体释放黏液企图与宋煜的手粘紧。他们拥抱,宋煜身上好闻的味道缠绕着他的思绪,他会无意识地用自己的额头去蹭宋煜的侧颈皮肤,忍住自己想要亲吻的心情。而宋煜的手掌会隔着布料缓慢地按压和摩挲他的肩胛骨,还有他的腰身,那种感觉极度难捱。
晴朗的天气穿着泳裤在海边奔跑,下雨时衬衫外罩着透明雨衣,在弥漫大雾的牧场和他一起照看新生的小羊。
盛夏蝉鸣狂躁的深夜,父母陷入睡眠,乐知时盘腿坐在床上,打开自己带来的盒子,翻看先前宋煜的信件,还有他曾经为了给宋煜写情书,摘抄的许多情诗。
房间的门忽然被敲了敲,乐知时谨慎地问是谁。
“我。”宋煜站在门口,“可以进去吗?”
乐知时一听到他的声音,就傻傻说了当然。于是一进门的宋煜就看见他慌乱地抱着一个大盒子,最后自暴自弃地没有继续掩藏。
宋煜朝他走过来,“这是什么?”他靠近一些,看得更仔细,“我的信?”
“嗯。”乐知时点了点头。
宋煜站到他的床边,像个斯文的绅士那样低头看他,“为什么在现在看这些?”
“想你。”乐知时很诚实,对他笑,“然后你就过来了。”
宋煜捏了捏他的下巴,但没有进一步的动作。乐知时留恋他对自己身体任何一处的触碰,那是连锁反应,酥麻感从下巴传递到食指和脚尖。
“你为什么过来?”乐知时抓住了他离开的手,问他。
宋煜的眼神望了望阳台外的夜色,又回到他发亮的双眼,“你想看星星吗?”
他的邀请明明很寻常,但乐知时觉得格外浪漫,所以他欣然同意,套上衬衫随宋煜轻手轻脚下楼。两人躺在后院的草坪上,尖细的草叶磨蹭着乐知时的脸颊和脖子,就像宋煜触摸的感觉一样。
乡村夜空的星光格外明亮,宋煜指着微微发红的那一颗,“这是火星。”
“很形象。”乐知时对它的中文名给出评价,然后主动说,“我想知道你的星座,天蝎座。”
宋煜笑了笑,“用肉眼看比较困难。”
“那算了。反正我查过,你确实很像天蝎座。”乐知时继续说着有关天蝎座的各种特性,神秘、精力旺盛、占有欲强。
“还有性感。”他侧了侧脸,看向躺在身边的宋煜。
宋煜也看向他,静静地看了一会儿,“好奇怪。”
“什么奇怪?”
他伸出一只手抚摩乐知时的脸颊,“和你在一起,我总是感觉某个瞬间很熟悉,像经历过一样。”
乐知时也有同样的感觉,所以他稍稍睁大了双眼。
“或许是平行宇宙。”乐知时试图给他一个解释,“你相信多重宇宙理论吗?或许在另一个宇宙里,我们也是认识的。说不定也是我对你表白,说你很像天蝎座……”
他凝望着夜空,有些遗憾愈发深刻,“或许在那个宇宙里,我是从小和你一起长大的。我们每天一起吃饭,一起上学,早晨醒来见到的第一个和睡前见到的最后一个人都是彼此。”
宋煜也轻笑一声。
那样未免太幸福。
他可以拥有乐知时的童年,他鲜活灵动的青春期,还有他的未来。
乐知时靠近宋煜一些,把头抵在他的肩头,“希望那个宇宙的我们也是幸福的。”
“一定是。”宋煜语气笃定。
绣球花散发出很淡的香气,让仰躺的乐知时有种仿若偷喝葡萄酒的晕眩。沉默片刻的宋煜忽然转过身,他的脸孔遮挡住乐知时眼前半个星空,沉黑的双眼像柔软的深渊。
“你说……那个宇宙的我,还有现在这个我,谁先吻到你?”
乐知时的手指抓住了草叶,睁大了一双眼睛。他能感觉自己紧张地几乎攥出芬芳的汁水,呼吸不顺,甚至忘了呼吸。
他的手指捏住乐知时的下唇,拇指指腹拨动他柔软的唇瓣,用充满诱哄的语气询问。
“要不要让我赢一次?”
乐知时用气声说好,然后闭上了双眼。
他一颗心狂跳出胸口,像是要缩小成一颗樱桃的大小,从胸膛到喉咙再到舌尖,在狂恋下喂入宋煜的口中,被他光洁的齿尖碾碎,研磨,咽下去。于是他完全地属于这个人了。
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草叶被粗野地压下去,又起来,如同死而复生的希求与渴望,循环往复。
“我喜欢你,好喜欢你。”乐知时抓住一切间隙向宋煜剖白和示爱,他确信任何一个宇宙的自己也都是如此。而宋煜为他释放出最强烈的占有欲,骨骼与血肉都要紧紧相依。
夜晚冷却下来,他们从躺着的姿态到坐起,到在黑暗的后院漫步,牵着彼此的手。
“你就是在这里冲凉。”宋煜很精准地指出一丛绣球灌木,“很漂亮。”
“这是我养的花,当然漂亮,还有雪山玫瑰。”乐知时还很骄傲,他说着,带离宋煜离开这里,因为想带着他去看看前院的花,也是他的得意之作。
“我是说你。”宋煜难得坦率,他永远忘不了乐知时那一天的回眸。
“比我想象中好看很多倍。”
乐知时很轻易地因他的话而紧张,“好吧……”他们穿过房子,于是乐知时压低了声音,“说明你的想象力还不够丰富。”
“已经很丰富了。”宋煜揉了揉他的手指,与他走到了前院。
乐知时在玫瑰花丛前站定,侧脸看他,“你想了什么?”
宋煜略微挑眉,“你是想知道白天的还是晚上的?”
“我……”他这次很快领会了宋煜的暗示。
“你的中文有进步。”
“你……”
宋煜盯着雪白的玫瑰,又一次截断他的话,“我今天听乐叔叔说,原来在你出生前,我爸妈和你的爸爸妈妈有过约定,说如果你是女孩,就把你嫁给我。”
“但我是个男生。”乐知时强调。
“不妨碍,反正你从胚胎时期就已经是我的了。”宋煜笑了一下,问乐知时,“这些花是你给自己种的婚礼捧花吗?”
“宋煜!”乐知时被他挑逗得有些着急。
可调情者却不紧不慢伸出手,挑选了一朵开得最漂亮的玫瑰,折下来,除去上面的尖刺。
最后别在了乐知时的耳畔。
月光下,恋人的脸孔比饱满的雪山玫瑰还要沉静和美好。宋煜不禁吻了吻他柔软的脸颊,像对待珍宝一样捧住,抵上他光洁的额头,声音温柔。
“我爱你,乐知时。”
“在任何一个宇宙,我都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