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再呈交给君王审阅。
如果君王认为內阁的意见可行。则直接批准。然后发回给内阁。由由阁监督六部执行。如果认为不可行。则驳回内阁重议;而如果一时决定不了。也可留中不发。慢慢思考。另外遇到了重大的事情。君王也可以直接招集内阁及六部的官员一起商议决定。然后再由内阁呈报。君王批准。
这个官职制度。也就是明清时期的内阁制。虽在清朝。内阁的职能由军机处取代。但只是名称不同。其制度和运行方式大体是差不多的。
其实釆取那一种政治制度。第一时间更新也确实让高原花费了好一番思考。而最终决定釆用明清的内阁制。一來是因为在另一时空里。有关明清两朝的影视最多。高原多少也看过一点。对这一套制度最为熟悉;二來是内阁制度。相对于其他制度來说。也确实是中国古代最完善的政治制度。甚致和一些现代制度都有些相似之处。高原当然不会在这个时代施行什么民主制度。因此内阁制自然就是最好的选择。
淳于博和张良都是这个时代最出色的学者之一。对各国的官职制度自然都有十分深刻的研究。总体來说。从春秋时期开始。各国在进行变法的同时。也在不断的进行着官职的变革。第一时间更新总体來看。官职的变革主要是两个大趋势。一是加强中央集权。使国家体制由分封城邦制。转变成为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増加国家的控制力;二是加强君主的权力。削弱实权大臣的权力。
而从效果來看。前一种趋势的效果十分明显。而且那一个国家在这方面做得更彻底。那个国家就更强大。而后一种趋势就明显差得多。因为君主的权力要加强。势必要削弱大臣的权力。但能力再强的君主。也不可能面面俱到的管好一个国家。他必须要依靠大臣的力量。也就必须要给予大臣必要的权力。在某些特殊的时候。还要给予大臣极大的权力。这就成了一个自相为难的矛盾。
这种矛盾又集中体现在国君和国相的矛盾上。因为在这个时代。国相的权力极大。不仅可以统领百官。而且拥有可以开府治事的权力。也就是国相可以自行组建一个行政班孑。任命府官。协助国相处理国务。相府可不仅仅是国相的住所。同时也是国相的处理公务所在。而由于所有的国家事务都甴国相处理。因此相府的权力极大。等于是一个小朝廷。也就极容易将国君架空。实控国家大权。
在春秋时代的早期。国相并不是一个常设的官职。就是因为国相的权力太大。一般的国君不敢轻设相位。而且在春秋早期。天下一共有三四百个国家。大国只有百里、中国七十里、小国五十里。就不用国相。也管得过來。但在春秋后期。经过一系列兼并。只剩下数十个国家。而到了战国之初。仅仅只剩下二十余个国家。而大国的疆域都超过了千里。甚至数千里。如果不设国相。仅靠国君根本就管不过來。
但设立了国相之后。国君又不放心。对国相多加牵制、防范。有的国君频繁的更替国相。不让国相有成势的机会;还有国君则干脆任用材智平庸的人担任国相。而放弃了真正有材能之士;而国相为了保住自己的位置。在上任之后往往也会借手里的权力。扶植亲信。安查党羽。架空国君。扩大自已的权势。
因此君相之争。也是各国的常态。如果遇到有所做为。而又胸襟开阔之君。或是有材能又有品行的国相。君相的关系还能够处理得好一点。如果是心胸狭窄的国君。或是贪恋权势的国相。就会造成內耗不断。而在这个群雄纷争的时代。这种內耗几乎会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
相对來说。秦国在各国当中。君相关系处理的要稍好一些。这一方面是因为秦国经过商鞅变法之后。中央集权的变革中处理得最好。国君的权力相对较大;另一方面秦国任命的国相几乎全是外人。并且本国世族。这些外人在秦国的根基不深。又有秦国的世族牵制。对国君造不成太大的危胁。相反只能依附国君。才能更好的行使自己的权力;而国君又利用外人为国相。限制本国的世族。双方互相抵消。使国君在大多数时候都能够掌握着主要的权力。
而还有一个原因。是秦国的运气也不错。自从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几乎沒有出过昏庸无能的国君。由其是两位在位最长的国君。惠文王、昭襄王都有雄材大略。因此君相之争总体來说。还在可控的范围之内
不过其他国家就沒秦国这么好的运气。而中央集权的变革得又并不彻底。也不能完全信外人。因此不少国力就在君相的內斗中这样消耗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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