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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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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了几十甚至上百随从。鲁崇矩知道,蕃人贪小利,这是去混赏赐的。

    不过——似乎他们自己不是这么认为的。

    “完颜氏的人发财了,乌延氏、秃丹氏也出了几个后起之秀。”

    “这次得和圣人说好,让咱们的子弟跟着西征,军前效力。”

    “还记得当年圣人在湄沱湖畔起舞,这一过却是好几年了。”

    “圣人还吃生鹿舌,哈哈,当时我以为他吃不下去呢。”

    鲁崇矩笑眯眯地听着。

    蕃人粗鄙无文,什么话都敢讲,什么事都敢做,淳朴直率,与你看对眼了,什么都好,看不对眼,说不定就要反了。

    “是啊,我当时就盯着圣人的表情,不过没看出来什么。”

    “圣人是条汉子,他若死了,我给他披麻戴孝。”

    “那叫缟素,什么披麻戴孝。”

    “对,我全族缟素。”

    “圣人若看上我女儿就好了,给我生个外孙,我把部落给他。家里几个儿子,看着就生气,终日饮酒,还偷我小妾。”

    “你那小妾不经常拿来招待客人么?”

    “招待客人,不招待儿子。”

    “你那小妾也生过两个儿子吧?我看不是你的种。”

    “管他是谁的种,就当儿子养了,还多几个打仗的人。”

    一路之上,风雪连天,但众人兴致很高,说笑个不停。晚上住驿站时,更是呼朋唤友,喝酒吃肉,吵闹不休。

    鲁崇矩放下身段,与他们打成一片,倒获得了不少信息。

    这次连最远的鲸海州的人都来了。圣人在黑水一带的号召力,确实挺强的。

    昔年湄沱湖之会,女真诸部先被狠狠揍了一顿,然后与圣人盟誓,至今都十分老实——上次有小股沙陀人叛乱,女真诸部还奉命出兵平叛,可以说非常恭顺了。

    “黑水五州现在怎么样了?”鲁崇矩问道。

    “圣人给咱们送了黑麦、燕麦种子。”

    “还有当官的过来教咱们怎么种。”

    “黑麦是好东西,能养活不少人。”

    “秃丹家的人说,如果燕麦再丰收几年,大伙就凑钱筑一座城。”

    “有了城,日子就好过多了,到时候搬城里去住,不挖洞了,哈哈。”

    鲁崇矩暗暗点头。

    让女真人学着种黑麦,应该是朝廷的意思。

    种地能养活更多的人,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但相应地也会慢慢失去血勇之气。毕竟过上好日子了,不再茹毛饮血了,人吃苦耐劳的能力就下降了。

    怎么说呢,有好有坏,对他们而言整体是好事。

    这个世上,没有人是傻子,即便野人也不傻,甚至更加敏感、多疑。你防着他们,打压他们,那就永远不可能让他们真心臣服,早晚会决裂。

    让野人文明一些,筑城耕田,以后说不定还有把羁縻州升为正州的可能。

    休息一晚之后,第二天继续出发。

    当鲁崇矩收拾停当,走出房门的时候,女真人已经在检查器械了。

    驿站大院之内一片抽刀入鞘的声音。

    “哈哈,有这么多忠勇之士,何敌不可破?”鲁崇矩哈哈一笑,招呼众人上路。

    ******

    山岭草地之内,信使的马蹄声从未断绝。

    女人一大早就烧热了铁锅,锅内的米粥粘稠浓厚,香气扑鼻。

    男人最后检查了一遍羊圈,然后回到帐内吃早饭。

    草原生活艰苦,能耕作的地方少,粟米这种东西得去长夏宫才能换得,一般而言舍不得拿出来吃。

    但今天比较特殊,家里的男人马上要出征了,这时候得吃顿好的。

    仿佛感受到了离别的气氛,就连牧羊犬也十分乖巧,不住地与主人撒娇。

    十四岁的长子拿来了桦木弓梢,上好弦后,仔细为父亲调校。

    十岁的次子流着鼻涕,将磨好的刀插入刀鞘,放到父亲马鞍一侧。

    女儿抱着一只刚出生的小羊羔。羊的腿有些问题,直不起来,若在往常,她定然十分焦急,但今天父亲要走了,她的心思已不在羊羔上面。

    “不用多想。”吃完一碗米粥,男人又开始盛第二碗,说道:“听百户说,不是去打仗。大汗要与各部落首领会盟,应该是好事,说不定还有赏赐。”

    “你一个小将,能混到什么赏赐?”女人担忧地说道:“会盟结束之后呢?会不会打仗?”

    男人若有所思,没说话。

    “听老人说,草原会盟,十次有八次没好事,会盟完就要厮杀。”女人说道。

    “那又怎样?”男人扬了扬眉毛,道:“我是侍卫亲军的人,是大汗的家兵。大汗要打仗,只能遵从。若没大汗的照拂,山后草原一片混乱,咱们长夏宫能顶得住谁?再说了,以往出征都有赏赐,这个铁锅还是打仗挣回来的呢。”

    女人无言以对,只是不住叹气。

    “爷爷!”长子调校完骑弓后,便将弓弦解下,走了过来,说道:“听张夫子说,将来新君继位,可能会给侍卫亲军的人发赏赐,好多钱帛,我将来也要当侍卫亲军。”

    “发赏赐?”男人疑惑道。

    “对。”长子说道:“张夫子说,前唐每位天子继位,都要给神策军发赏。”

    “咱们不是神策军。”

    “咱们比神策军还亲近大汗。”

    “张夫子还说了什么?”

    “张夫子还说,新君继位之前,很可能还会调侍卫亲军南下,助他稳定局面,这也可以领赏。拥立之功,是最值钱的。”

    “张夫子懂得还不少。”男人笑道:“其实他说的没错。咱们侍卫亲军就是大汗的家奴、私兵,有些去中原早的人,已经混上官位了。”

    说到这里,男人微微叹了口气。他三十多了,到现在还在草原厮混,管着十户人,这辈子估计都没机会去中原了。

    但儿子还是有可能的。

    “我不在的时候,你要苦练本领,不能松懈,知道吗?”男人突然说道。

    “知道。”少年理所当然地说道:“我将来要去洛阳给大汗当侍卫,然后外放当官。”

    “哈哈!”男人笑了。

    这确实是侍卫亲军成员的一条好出路。但宫廷侍卫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当的,竞争激烈得很。

    如果——开战之时他奋不顾身,战死沙场,倒是有很大机会让儿子长大后当宫廷侍卫。

    富贵,都是要拿命来换的啊,但也很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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