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可能是对金在善爱得太深了,男友都这样了,她依旧抱着金在善的大腿苦苦哀求,金在善身高姬玛多想,一脚就把女孩给踢开了,那女孩看金在善一点没有回心转意的念头,情急之下竟然给姬玛跪下了,求她不要在跟金在善交往。
当时姬玛大脑一片空白,她就记得恼羞成怒的金在善一脚把女孩踹开,然后拉着自己就要走,当那女孩又追过来的时候,金在善竟然对她大打出手!
金在善的举动彻底让姬玛对他产生了反感,他怎么能打自己的前女友?打女人的事是姬玛不能忍受的,想到那名女孩可怜的样子,姬玛便派人找到了她,两个人坐在咖啡馆里聊了一个下午。
这一个下午也最终让姬玛了解了金在善的为人,金在善虽然长的好,但家里条件可并不好,他能去米国读哈佛医学院并且顺利毕业,他的天赋与努力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就是女孩的资助,在那时候女孩家条件相当不错,有一家规模不算小的公司,所以攻金在善读书完全不是问题,那时候金在善对女孩也是相当的好,花前月下、海誓山盟的情景可没少发生。
但当金在善在纽约长老会工作的第三年,也就是他来迪拜工作的前夕,女孩的父亲因为经营不善导致公司倒闭,得知这个消息后没多久金在善就要求跟女孩分手,并且来到了迪拜,而这个时候女孩肚子里已经有了他的孩子,不想分手的女孩便把自己怀孕的事告送了金在善,希望他能看在孩子的面上不要跟自己分手,可金在善却恶毒的说“谁知道那孩子是那个野男人的!”
自己心上人说了如此不是人的话,女孩竟然对他还不死心,又追到了迪拜,只是想跟他复合,当时金在善是知道女孩怀孕的,可他却毫不顾忌女孩肚子里的孩子对她大打出手,好在没让孩子流产。
这事出过后金在善又找了女孩一次,给了她一万米元让她去把孩子做掉,完事后在给她四万米元让她回国,这样的行为简直是畜生都不如。
听女孩说完姬玛那里还会对金在善有什么好脸色,给了女孩一大笔钱让她回国后,姬玛就在也不搭理金在善,可金在善却跟狗皮膏药似的整天追着姬玛,这让姬玛感觉到更恶心。
本来想跟金在善老死不相往来的,但当父亲阿尔巴斯病后,金在善主动找上门来,说可以为姬玛介绍最好的医生,也就是纽约长老会医院的霍华德,当时姬玛已经是六神无主的状态了,听到金在善能找来那么好的医生便答应了,打那以后金在善打这看望阿尔巴斯病的借口整天往姬玛家跑,目的当然是讨好姬玛,希望能跟她在一起,说白了金在善贪图姬玛的美色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就是姬玛的家产,阿尔巴斯家的财产说是富可敌国也不为过,金在善自然想跟姬玛结婚后享受金钱带来的美好生活。
可惜的是姬玛依旧不怎么喜欢搭理金在善,这可让他急的不行,前阵子姬玛先是去了华夏找陈致远,随即又去了亚马逊热带雨林,金在善一直没找到机会对姬玛献殷勤,今天他来参加派对也是听说了姬玛要来的消息才来的。
按理说迪拜土豪的这种聚会跟金在善这小医生是没什么关系的,但偏偏金在善是举办派对主人的麦克斯的众多私人医生的其中一个,能成为麦克斯这种富豪的私人医生可是相当不简单的,以金在善一个手外科的医生是不大可能的,可金在善这人却很会说话、巴结人,他也是巴结好了另一个迪拜的土豪,然后被那人推荐给了麦克斯,麦克斯财大势粗,也不在乎多一个私人医生,便答应了下来,有了这层关系金在善才会出现在今天的派对上!
听到金在善的声音,姬玛显得非常不耐烦,但她还是客气道:“你好金医生!”这句话冷冰冰的不带一丝人间的烟火气,只要不是傻子都能听得出来姬玛不待见金在善,换成要点脸面的人肯定会打个哈哈就走了,可金在善却没有。
“姬玛几天没见,你比以前更漂亮了……”金在善对付女人很有一套,他知道夸女人漂亮是绝对没错的,可还不等他把话说完,旁边的陈致远就揽住姬玛的腰肢,手还在姬玛平坦的小腹上揉了一下,这才道:“是啊,我家姬玛确实很漂亮,谢谢你的夸奖金医生!”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