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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幕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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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表情地扭头同身后的随从吩咐道:“回去报给掌柜的听:贵客上门,备齐纠头子,摆尾子,姜片子,扁嘴子,掌冠子,喊兄弟伙陪贵客造粉子!”

    (贵客上门,准备酒水鸡鸭鱼肉,喊兄弟陪客人吃饭)

    寅时刚过,李永仲就已经起身。在梧桐的伺候下洗漱完毕之后,厨房已经送来了早饭——新米白粥,豆沙馅儿的金丝小卷馒头,配上一碟子腌渍大头菜,只拌香油同小把火葱。这么一顿饭,爽口饱腹,最近很得李永仲的喜爱。

    他昨日已同王焕之并李三忠讲过,按照这几年的惯例,从今天开始,他要到城外李家的庄子上去巡视两天,期间井场上的事就拜托给这两个如今李永仲手下头号的人物。而对于李永仲来说,没有城外庄子里的秘密,就没有现在的手掌李家大权的他。

    他只带了梧桐并几个护卫,骑了滇马就轻身出门。路过李永伯的院子往外走时,跟在李永仲身后的梧桐忽然低声开口道:“这几日都不见伯官儿,小人去寻伯官儿院里相熟的朋友打听,听说是去了成都散心,已走了好几日。”

    “这倒是稀罕。”李永仲冷笑一声,脚下带风,头也不回地道:“这几天,内外账房都不曾给我报上多余的开销。我还道李永伯终于学会了缩着脖子做人,没想到是拍拍屁股直接走人了。也好,他走了全家清静。”

    这话除了他能说之外谁都不敢接,梧桐大着胆子说了一句:“但是伯官儿好像是一个人走的,连元宝都被他留在了家里。”

    “元宝是家生子,他现在看家里的人就跟乌眼鸡一般,恨不得谁都是他仇人,又怎么肯带人去成都?多半是去了他那个好舅舅处。”摇摇头不欲再说,李永仲提腿跨出大门门槛,接过仆役递过来的马缰翻身上马,不等其他几个便一抖缰绳,温顺的滇马小跑着迈开步子,马蹄敲打着青石板面,一会功夫,藏青的身影就融入到浓厚的晨雾当中去了。

    梧桐和几个护卫无语地互看一眼,赶紧跟上,不多会儿,连串清脆的蹄声便洒将出来,同沿街收夜香的鸡公车声响混作一处,提醒着居民,全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城外李家的庄子坐落在几座丘陵怀抱之中,距离官道不过三十余里路程。此处原本有五六户李家的佃农胡乱种些水稻青菜,不过自从李永仲五六年前开始建立李府的护卫家丁队之后,便将这几户人家全都挪到了丘陵之外的平坝子上,又在进出山谷的道路上修建拒马望楼,营房石堡,又日日着人巡视,见有生人便行拦截,不令进入谷中。几年水磨功夫下来,如今这里气象更换,很有几分军营刁斗森严的味道。

    今日轮刘小七当值。他将代表值日的红色袖箍套到左臂,又拿一头锤平的细针别上,又是新奇又是得意地看了一气,这才曲起胳膊肘碰碰一同当值的同伴,悄声道:“这个办法真真好,一眼就看出身份,和旁人也有区别。”

    同伴叫罗成,比他大两岁,却已在护卫里呆了三四个年头。他白了刘小七一眼,道:“这法子当然好!仲官儿想出来的法子,能有不好吗?倒是你,别看啦!赶紧到自己的位置上去,一会儿巡官要查看,发现你若不在哨位上,非止你,连我也要一起吃挂落!”

    两人正说着话,蹄声由远及近,他们对望一眼,立时警惕起来。罗成朝刘小七点点头,两人横过长枪站在拒马之后,不多时,四五骑马撞进眼帘之内,罗成眼尖,一眼瞥见骑在马上为首的李永仲,赶忙收了枪同刘小七急道:“是仲官儿带人来了!快点跟我一起把拒马移开!”

    许是要下雨的缘由,天色阴沉,没奈何刘小七却是个雀蒙眼,只模模糊糊看见一大坨黑糊糊的东西向他们飞快撞来,他个性又死板,记得队正曹金亮交代他要验看勘合腰牌才可放人入内,因此死活不肯挪移拒马,同罗成辩道:“这天暗得很,许是你看错了呢!等验过腰牌再开门不迟!”

    “我都看见仲官儿的脸了!你又在作什么妖?”罗成瞪大眼睛,一时之间简直不知要拿刘小七怎么办才好。那拒马足有大半人高,分量十足,两人合抬尚嫌沉重,更何况只有罗成一个!他见刘小七这个犟种如何说都不听,气得简直想把这小子倒挂在拒马之上,拉扯之间,那一队骑士倏忽而至,眼看就要撞上酿成惨剧,电光火石之间,当先一人猛地勒住缰绳,马匹顿时人立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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