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朱厚照回京。
“殿下,咱们说好了,见到王守仁的大军,咱们就回京城。”
“本宫知道了,不会食言的。”朱厚照不耐烦地道。
这话一天要说一百二十六遍,现在是七十二遍,还有五十四遍。
他心里都数着呢。
不远处,七个步塘背着旗箱,飞奔着跑回来,神色慌张。
“大将军,前方有十五丈高的丛林,有铁蹄的痕迹。”
关外只有鞑靼人,听闻到这里,王庸抽出刀剑正色道:“殿下,骑兵俯冲,威力可提升几倍!”
人从高坡跑下来,不用费力,速度也会越来越快。
更遑论是马!
骑兵的威力,在于长距离奔袭,积累起来的速度,可冲垮坚固的阵型。
朱厚照摸着下巴:“若是绕路,需渡小黄河,我等无舟无船,如何过河?”
“鞑靼兵强,这些孱弱的贼匪,无论如何也低挡不住,形同以卵击石。
鞑靼只怕已经发现我们,殿下快回大同吧!我等在此断后!”王庸抽出腰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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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兵的奔袭速度极快,一旦被拖住,就会有越来越多的鞑虏追上来。
朱厚照看向步塘:“有多少人?”
“属下不知实数,大抵有一千余骑兵。”
勘测地形和估测人数,是塘骑最重要的任务。
此时,两里外的山林中。
鞑靼人也发现了汉人的踪迹,探子禀报道:“领主,大明军队朝这里来了,有五千人,但三千余人皆为新兵。”
从行军的士气和整齐,就能看得出来,那三千个穿着军甲的士卒,全是新兵。
马忽兰双目放光,他刚执掌浩齐特部不久,正是向达延汗效忠的时候。
“有多少骑兵?”
他估算双方兵力差距,手中有两千骑兵和五百步兵,骑兵不多的话,完全可以吃下。
“骑兵二百人左右,半个时辰后就到。”探子道。
马忽兰大喜过望,骑兵放于高处俯冲而下,有极强的冲击作用。
能将明军分割成好几个部分,无法首尾呼应,最终歼灭。
鞑靼常用的诱敌深入,就是将明军引到一处高坡,然后由骑兵俯冲。
眼前不用诱敌,大明主动送到刀口上来了。
“上马!准备绞杀明军。”
两千骑兵纷纷骑上马,手持砍刀或长矛。
马忽兰站在山上望去,有一队兵马朝山脚走来,前方的士兵乱如散沙,宛如呆宰的羔羊。
后方的两千余士卒,倒是步伐整齐,训练有素。
两者放在一起,差距极为明显。
马忽兰感觉到异常的兴奋:“简直是天助我也,只要冲下山,明军势必无法抵挡我等的攻击!”
王庸很紧张,浑身鸡皮疙瘩盯着山林。
鸟不会停留在有大军驻扎的地方,山林中安静得可怕,他笃定山上有人!
“殿下?不能再往前了!”
再往前走,就是用脖子往敌人刀口上撞。
朱厚照抬起手,却是继续前进的手势:“不慌,放慢步调。”
喝!
驾!驾!
山林中地动山摇,宛如地崩般,马匹嘶鸣。
鞑靼骑兵宛如猛虎下山,露出狰狞又有几分血腥的笑意,扬起手中的长枪,准备劈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