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罪了,不收钱蛤。”
楚歌婉拒道:“这样不合适吧。”
老王伸出手拍了拍楚歌肩膀:“有啥不合适的,小灵那丫头可是我的熟客,你们是他朋友,自然也是我的朋友。”
楚歌倒是没像对待舒千雁一样,躲开老王有些油腻的手。
而是满不在意,浅笑一声道:“那就谢谢老板了。”
他是有洁癖,但这种洁癖只会用在他觉得讨厌的人身上。
这个老王,并没有让他反感。
相反,还有一些亲切的感觉。
“不客气,不客气!”
老王嘿嘿一笑,随后又仔细端详了楚歌几眼。
越看越觉得楚歌有些眼熟。
毕竟,像这种长相和气质出众的男子。
只要见过一眼,就很难让人遗忘。
于是他好奇问道:“小哥以前是不是也光顾过啊?”
楚歌如实的说道:“对,三年前来过一次,老板记性真好。”
老王想了一会后,才终于想起来了。
他记得那时候也是公孙灵带着楚歌来的。
而且随行的还有一个十分懂礼貌的女孩子。
因由那女孩在店里吃了一个星期的炸酱面。
再加上那女孩不仅仅长得明眸皓齿 清词丽句。
待人接物也是十分礼貌,没有一点点富家小姐的娇生惯养。
就连自己的孩子,当初也是一口一句神仙姐姐的叫着。
所以老王稍微一想就想起来了。
他略微有些怀念道:“对对对,我想起来了,小哥三年前来过,还带着一个很好看的姑娘了。”
“怎么说来,这是你和她的爱情结晶咯。”
“她怎么没跟你来呢?”
老王这话一出。
楚歌的笑容瞬间收敛。
公孙灵也连忙朝着老王挤眉弄眼,暗示他不要哪壶不开提哪壶。
老王似乎没有接受到公孙灵的信号,还在那里等着楚歌的答案了。
沉默片刻后。
楚歌再次展开笑颜道:“她不在了。”
这一次他的笑容,比起先前释然的多。
老王愣了一下,这才接受到了公孙灵的信号。
连忙有些歉意道:“对不起啊,小哥,我这人话比较多。”
“没事。”
楚歌摇了摇头,自说自话道:“这世上不如意的事情很多,不能和她在一起,也不过是顺应世间常态罢了。”
老王没有什么高深的文化,也说不出什么漂亮能安慰人的话。
只能暗自退场,留给这个年轻人,独自怀念的时间。
只是那样冰清玉洁的小姑娘。
怎么说没了就没了啊。
老天爷还真是善妒啊。
四碗面,那一碗没有葱花的面,就摆在楚歌的对面。
他独自动筷。
一如三年前,她还坐在对面陪着自己一般,吃得那般津津有味。
他没有抬头,只是一股脑的将碗里的面条都吃得一干二净。
狼吞虎咽,全无形象。
其实公孙灵明白。
他吃得不是面,也不是口味。
而是心底里的那份珍贵的回忆。
是那些生命中过去了就不再有的美好。
人生不能如初见。
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