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八点, 金父满身酒气回到金宅。
令琳琅意外的是,这位珠宝大亨年近五十, 身材保养得极好, 没有所谓的将军肚,西装革履, 鬓角微白, 鹰隼般的目光令人不敢对视, 不愧是敢算计男主的狠人。
“爸, 您回来了。”
金大小姐跪在玄关, 亲自给金父换鞋。
佣人们习以为常, 从最初的惊愕到如今的叹服, 本以为大小姐只是装装样子, 没想到一声不吭坚持了半个月。
扪心自问,谁家的孩子能为父母做到这个份上,他们辛苦一天回到家, 儿女们不是在看手机就是打游戏, 让他们给自己拎双拖鞋,简直难如登天。
大小姐出身金家,又是长女, 多么金贵的身份, 居然还能做到这个份上!
相较起来,每天出去跟追求者逛逛逛买买买的二小姐显得薄凉无情了,先生回家,二小姐仍然窝在沙发看书。
佣人们的心很快偏向了大小姐, 此前他们总觉得大小姐比不上二小姐,乖乖巧巧的,呆板得毫无生趣,而二小姐毕业于被誉为天才的摇篮的顶级名校,二十二岁正式进入金氏,不仅一跃为首席珠宝设计师,还当起了自家珠宝首饰的代言人,令当年季度销量猛涨,热度堪比三线明星。
大小姐一个月前下楼梯踏了空,一不小心摔得昏迷,醒来变得古古怪怪的,后来慢慢正常了,变得更加温柔,说话轻声细语。
新来的年轻女孩毛手毛脚砸了花瓶,大小姐竟没有追究,反而安慰了对方一下午。总之,大小姐如春风细雨般温暖宽容,走进了佣人们的心。
金父皱了皱眉,又松开了,面无波澜穿上大女儿递过来的拖鞋。
金似玉余光窥见无动于衷的琳琅,气不打一处来。
同住一个屋檐底下,金似玉对自家这位二妹妹的生活作风可是摸得清清楚楚的,天天打扮地艳光四射出门,有时到深夜才回来,那酒味隔得老远都闻得到。她曾在落地窗观察过一阵子,送二妹妹回家的男人竟不是同一个人。
在她的认知标准里,受人追捧的好姑娘就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也要跟男子保持距离,谁知下人说二小姐追求者众多。
金似玉想着二小姐的裙子,不是露胳膊就是露大腿,穿着少得可怜的料子出门,青楼女子的勾人做派,哪个偷腥的男人不被吸引呢?
况且,金大小姐极为不认同琳琅的“消极怠工”,二妹妹没想着要伺候男人,反而要男人要为她做牛做马,这怎么行?
以她这样惫懒的性子,若是生在高门之家,定要被主母跪一夜的佛堂,罚抄数遍女诫。这还是最轻的处罚,等她嫁到夫家,如果依旧我行我素的话,绝对要被夫家的人瞧不起,休弃回家。
而家族小姐被夫家休弃,不仅是自己丢脸,同时也会连累家族姐妹的名声一落千丈,再嫁良人就难上加难。
金似玉自然不想当个老姑娘,她想到此处,一改柔弱的面相,厉声斥责,“二妹妹,你还坐着干什么,父亲回来了,还不快给父亲端盆热水洗手?”
琳琅捧起了书,晃了晃封面,“爸,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是书先动的手,把你的女儿施法定在了原地,起不来。”
金父眼不瞎耳不聋,一眼看见了珐琅工艺的字眼。
金家的主业是高端翡翠生意,凭借金父及其行家师傅们的多双利眼,开出不少极佳的冰种与玻璃种,再加上适当的炒作,金氏翡翠成为京城的活招牌。
然而金父是个奸商,还是个颇有雄心抱负的商人,他觉得自己既然担了个珠宝大亨的名头,就该名副其实,开发各种珠宝生意。
金父对上进的女儿一向毫不吝啬,当即挥了挥手,“老子有手有脚,不需要丫头片子伺候,对了,你上次不是看上了老子那头阿拉伯马吗?改天去遛遛,别闷着它。”
琳琅笑嘻嘻敬了个礼,“谢父皇赏赐。”
金父微微一愣。
金父跟金母属于商业联姻,然而金母体弱多病,生下两个女儿后没多久就去世了,金父对她说不上什么感情,索性他生意做大了,不缺钱,也懒得供一尊祖宗到自己头上,就在外头养了一个漂亮的女人,不给名分,不准生儿子,也不允许她曝光于人前。
眼看着自己一脚即将踏入五十大关,金父半点不慌,反正他不需要儿子给他摔盆。至于两个女儿,一个二十六岁,一个二十五岁,是待价而沽的最好年龄,他养了她们多年,总要收到一些可观的回报。
金父原先想把二女儿与裴家大少的订婚事宜提上日程,裴家的房地产生意一向吃香,若能强强联手,金家将更上一层楼。他的视线在二女儿与大女儿的身上转上一圈,雷厉风行拍板,“似玉,你明天跟裴家大公子吃个饭。”
裴家大少爷是二小姐排名前列的求爱者,长得风流俊俏,情债一堆,金父存了些私心,想让聪慧有主意的二女儿嫁个更满意的女婿。
至于大女儿?自她醒来就万分古怪,性情与爱好与原先差得远了,金父怀疑她是撞邪了,迷迷糊糊被孤魂野鬼上了身,但她既然敢进金家,敢端起金家的饭碗,金父不把她扒下一层血皮都算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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