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会有很多人不喜欢你了吗?”欢欢问,他上一次听阿娘说,如果潘森宣布自己的身份,可能会引来很多反感,他的女友粉太多了,这么多年也一种用男人的身份活着,大众也一直觉得他是一个男人,可他突然宣布是一个女人,会不会被反噬。
“不会。”潘森说,“我是男人也好,女人也好,那都是我。”
“不!”欢欢双手搂着他的脖子,把他往下来,“我不准她们骂你。”
两人从沙发一路纠缠上了卧室,潘森沉浸于这种极致的沉迷中。
痛,并快乐着!
潘森很喜欢欢欢在床上时的眼神,霸道,占有欲极强,那浓烈的眼神让他有一种被爱着的错觉,他一方面知道欢欢不太开窍一边习惯了让欢欢沉迷于这样的快乐中,他很清楚欢欢的弱点在哪儿也很清楚知道该怎么诱惑欢欢,在这一方面,他承认自己有一点卑劣。
“欢儿,用力点……”
“小鱼……”欢欢通红着眼睛,亲吻着他的眉骨,沿着他的脸颊咬着他的耳垂,如潘森所愿地用力,霸占这条人鱼。
潘森喜欢这样的疼痛,甚至是迷恋的,这样的疼痛,让他生出了眷恋。
欢欢也很喜欢潘森此刻的眼神,迷离,充满了欲望,浑身都是汗水和迷恋,他就是小鱼所有的一切,是小鱼的神祗,没有人抵抗得住这样的小鱼。
……
翌日一早,欢欢醒来的早,潘森虽没有自愈能力,可比人类而言,治愈仍是好的,所以他不管怎么用力,就算弄伤了他,他也不是很担心,潘森很快就能好。
欢欢无比眷恋地亲吻着他的眉心,“小鱼,我去上学了。”
他已经穿好了衣服,最近天气热,他穿着短袖的衬衫,牛仔裤,衬衫的下摆都扎在牛仔裤里,衬得他的腰线特别长,身材纤细而单薄,真正的长身如玉,
潘森着迷地看着他,这样的欢欢在校园里多受欢迎,他一看就知道。
“真想把你藏起来。”
藏起来,只有他一个人能看见,圈在自己的空间里,让他注视着他一个人。
“我上学了。”欢欢轻笑着,他有一个很奇怪的感觉,他某些时候对潘森有着特别强大的控制欲和占有欲,可有时候又觉得无所谓,这样复杂的情绪,他也无法理解,可他只有顺着自己的思绪去理清,潘森从来不催促他,又给与他了十足的安全感。
被偏爱的,有恃无恐,他知道自己不管怎么样,潘森都不会离开的。
有这种底气,他就更懒得去思考他和潘森的关系。
欢欢下楼时,注意到不远处有一些陌生的女孩子,他的记忆力特别好,偶尔也在小区里散步,他和潘森吃过饭会下来散步,那时候潘森就会变一个模样。
他没在小区里见过这些女孩,她们看到他还有点躲闪,欢欢皱眉,心里不太愉悦,因为家里一堆明星,他也懂的什么是私生粉。
他走过保安亭时,让人过来看一眼,“那群女孩子没见过,你们最好去登记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