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说:“第一,我不需要你给我40%的出售收益,你给我20%,这是我应得的合作酬劳,我也不打算占你一个女人的什么便宜。另外给25%的收益,帮Ann建立一个信托基金,算是弥补你做母亲的,可能因为此举带给她的经济损失。你能否同意?”
我点头,我说:“可以。成交。”
他说:“第二,我们现在就进行财产公证。免得我将来遇到同样的事情,也要像你那样,不得不来请求你的合作。我不愿意做这种事情。我们就此切割清楚财产。”
我点头,说:“可以。成交。”
这是早晚反正都会发生的事情。
他说:“好。够痛快!”
他说:“最后一个条件。你不能立遗嘱,把我们女儿作为你财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唯一指定继承人。你要立遗嘱,指明我是你财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并且把所有的人寿保险的受益人,一律改为我。我会保证女儿的生活。我也兼顾了你父母的继承权益。”
我说:“好。”
他说:“你以后不得干涉我的行为,不得发表对我合法婚姻不利的言论。无论是对女儿,还是在公众中。当然,公平交易,我也不置评你的生活。”
我点头,说:“可以。”
夫妻关系,走到这样一步,实在是很可悲。但,也并不是最可悲的。如果一定要有这样的结局,我倒希望是现在这种交易性的结局。
他并非一个合适的丈夫,但,他还算得上是可以与之交易的商业伙伴。
他说:“很好。你是个明智冷静果断的女人。这一点,即使我对你没什么兴趣了,也依然很欣赏。”
他说:“和你做生意很痛快。最后一点,我们现有的住宅,得完全划分给我。”
我说:“没有问题。”我根本也不想住在到处充满失败婚姻记忆与痕迹的房子里。
他说:“你可以保留我家结婚时送给你的那些首饰之类的礼品。”
我说:“温德米尔的半边房子,完全划分给我。”
他说:“都说了,你不可以讨价还价。”
我说:“这是高雄转让给我本人的。我有足够的文件和手续可以证明,此财产跟你没有任何关系。就算法庭判决,你也不会得到产权。我要这产权,只为照顾他的遗属方便,没有别的用意,希望你一并成全。我们毕竟做了这么多年的夫妻。”
他想了想,说:那好,再多给我5%的出售收益,我和女儿,各25%,你还可以拿到一半的现金,去做你想要做的事情。他转让给你的房子,就可以全部给你。”
我向他伸出手来。我说:“谢谢。我们成交。”
他看了看我伸过来的手,没有去握它。
他说:“再来一杯咖啡。这杯都已经凉了。”
(三)
就这样,我失去了一半的身家,换得了他的签字授权。
他应该是非常满意的。他什么都没有做,就分走了这么多。
但我对此没有意见。
行动的自由,才是最无价的。
我希望他也能过得好。
我希望,作为必死之人,我们都能善过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