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好一会,徐平问刘沆和郑戬:“前些日子,我在河阴县遇到的事情14你们听说过没有?那里的处置,现在倒是有可以借鉴的地方。”
郑戬道:“略有耳闻。不过,下官可不觉得有什么好借鉴!”
徐平看了看郑戬,心道,这后生,性子就是太直,也难怪四十多岁了,才做到盐铁司的判勾院。天圣二年,郑戬可是一甲进士第三名,看看同届的宋祁宋庠兄弟,看看叶清臣,哪个混得不比他好?就连后一届的韩琦,也都快追上他了。就是他那位以正直敢言著称的连襟范仲淹,也比他会来事。
郑戬的意思,徐平不管在河阴县那里干了什么,朝廷现在正派人去查着呢,没有结果之前就不要提。谁知道范仲淹和司马池回来,会不会给徐平安个罪名在身上。
这当着上司的面直接硬呛,这十几年当官的经验都到哪里去了?
刘沆看徐平的脸色不好看,忙道:“副使的意思,是学河阴县那里,让场务里的工匠自己管这些小店小铺?只怕不那么容易。”
“事情总是一步一步试着来吗,用心做下去,总会有好结果。百姓结社从周朝便就有记载,越源甚早,所谓社稷,国家之本。只是那时社是朝廷所办,百姓参与,是为公社。进入两汉,时移事易,公社大多倾颓不存,私社兴起。到了今天,只留下春秋两社之遗风,当年互帮互助的公私社,已经难得一见了。”
读书人要求通史博知古今,讲起道理来还是有用处的。也难怪中国人一说改革就喜欢托古改制,实在是这托古大有学问,几乎什么东西都能装进去。徐平在河阴县开办合作社,有了空闲便就研究了一番社的古今变化,真是大开眼界。
周朝开国,占的地盘广大,而国人不多,实行分封制。邦国诸侯是核心区,而在乡村地区则实行公社制。当然那时候的社不是虚的,是社稷祭祀的一部分,真地有祭祀的场所。入社的民众互帮互助,开拓蛮荒,是两周八百年重要的一部分。
到了汉朝,中原地区开拓的余地已经很小,地方上转为内部争斗,政治制度也有了巨大的变化,公社消亡,私社兴起。再之后是地方豪强、望族,宗社逐渐代替了公私形式的社,一直到隋唐。从这个角度说,社的发展史就是中国乡村发展史。
进入宋朝,豪强望族又被扫荡一空,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以宗社为组织基础的宗族也已经消亡,乡村管理实际进入了一种真空期。这个时候,各种各样的私社便就又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种地的人有牛社、马社、渠社之类各种各样的名目,读书人的课社、书社、经社,也是花样繁多。相比之下,徐平定的那个合作社的名字就有些不伦不类,实际上他还没有走,当地人自己就已经改成了牛社、田社和窖社。
后人之所以有社会这个词,便就是因为在中国古代,除了政权组织,民间的生活与会和社息息相关。一个人的一生,是免不了要与社会打交道的。
以前拿着自己了解的前世合作社的知识用到这个时代来,徐平心里还有些惴惴不安,担心别人不理解,担心水土不服。现在把这些知识了解了,回头一看,这都几乎能够在中国历史上找到影子,说到底还是个托古改制吗!
真正能够全新另起一套的有几个人?徐平前世不玩托古改制了,改革还不一样是搞托洋改制,骨子里又有什么区别?不过是那个时候是信洋人比信古人多罢了。
郑戬没有耐心听这些,他要知道的很简单,就名单上的那些人办不办。在徐平属下干了近一年,难得徐平是郑戬能够看在眼里的上司,如果徐平说把事情压下,郑戬也会照办,只是心里会把对徐平的印象调下一档来而已。
见郑戬黑着脸不说话,刘沆道:“副使的意思,是把那些小店小铺改成入社?”
“不错,惟有如此,一切都掌握在工匠自己的手里,才能免了权贵伸手。”
刘沆听了徐平的话,见一边的郑戬一言不发,只好硬着头皮道:“既然如此副使便就说个章程,我们三人回去斟酌。”
“我说基本几条,其他的你们回去补充,列出条例来拿来我看。第一条是入社的人自愿,来者亦不拒,去者亦不追。第二条是这些小店小铺不以赢利为目的,只看能不能方便工匠生活。第三条是,这些店铺里的物品卖价参照外面店铺的正常卖价,不管入不入社的人,都可以从这里买东西。第四条,每月或者每季度结账,当然按年也可以,依照入社的人在这些店铺里买物品花的钱数,把利钱分配下去。这一条尤其要注意,留下店铺的本钱,利息要按照多买的人多得,少买的人少得的原则分配。其他如入社时交的本钱,人数的多少,都不可以作为分配利钱的依据。惟有如此,才能够让这些小店铺真是方便本地工匠。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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