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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不分贵贱,只要是孝子就执丧杖。后来叔孙武叔上朝,看见轮人竟然用丧杖穿过车毂(gu)转动车轮,视丧杖如同玩具。于是定下规矩,只许有爵位的人执丧杖。在尸体的蒙面巾上凿葛小孔来方便饭含,这本是大夫之礼,作为士也这样办,是从公羊贾开始的。冒是什么东西?冒是用来包裹尸体的布套。从袭到小敛,如果不用冒,担心人们见了尸体产生恶感,所以在为尸体穿衣以后就要用冒。
有人问曾子说:遣奠之后又把剩下的供品包裹起来放入墓中,这好像吃过人家的招待饭以后还要把没吃完的食品兜着走呢?这样做是君子的作风吗?曾子答道:您难道未曾看到过诸侯的大宴宾客吗?诸侯的大宴宾客,宾客们在吃饱喝足之后,主国国君还要把没有吃完的美味佳肴送往宾馆,这是热情待宾的表现。回到正题上说,孝子在父母即将下葬时用宾客之礼对待他们,政事用此种方式表达悲哀。您如果见过诸侯的大宴宾客就不能明白了。
难道不是因为人家有了丧事,所以才馈赠吗?所以才赏赐吗?接受馈赠和赏赐,对于穿三年之丧孝服的人来说,应该用丧拜表示感谢;对于不是穿三年之丧孝服的人来说,应该用吉拜表示感谢。如果别人赠送的是酒肉,一定要一而再、再而三地推辞,确实推辞不掉才予以接受,接受时孝子要披麻戴孝。如果是国君的赏赐,那就不敢谢绝,一定要接受,接受之后先供祭父母的亡灵。居丧的人是不向别人馈赠东西的,别人向居丧的人馈赠东西,哪怕是酒肉,居丧的人也可以接受。为叔伯兄弟这类大功以下的亲属居丧,在卒哭以后,向别人赠送东西也是可以的。
县子说:丧期为三年的亲人死了,孝子心中的悲痛就像刀砍;丧期为一年的亲人死了,孝子心里的悲痛就像刀刮。凡是服三年之丧的人,即便是已经过了练祭,也不到别人家去吊丧,在这一点上,从诸侯到士都是如此。在此期间,如果遇到五服之内的亲属死了,则可以前去哭吊,去哭吊时,穿上和死者关系相称的丧服。为丧期为一年的亲人服丧,在第十一个月举行练祭,第十三个月举行大祥之祭,第十五个月举行禫祭。
对于服一年之丧的人来说,练祭以后可以出外吊丧。入葬以后,穿大功丧服的亲属可以出外吊丧,但哭吊之后就马上回来,不要管主家其他的事怎么办。服一年丧服的人,在自己的亲人没有入葬之前,到同乡人家去吊丧,也是哭吊之后就马上回来,不要管主家其他的事情怎么办。如果是在练祭之后前去吊丧,可以等到袭、敛等事完成后再走,但不可插手帮忙。服小功、绍麻的人出外吊丧,可以插手帮忙,但不可以参与行礼的事情。
参加葬礼的客人,如果和死者本不相识,只是慕名来会,就在灵枢抬出庙门以后退出;如果和死者是点头之交,就在灵枢经过大门外表示哀悼的地方退出;如果和死者曾经互赠礼品,互相走动,就等到下棺封土以后退出;如果自己曾经带着见面礼请教过死者,那就等到主人回家返哭后才退出;如果和死者是朋友,那就等到虞祭以后才退出。
参加葬礼,并不是简单地跟着主人走一走,而是要帮助主人办事的。所以,四十岁以下的人参加葬礼,都要帮助牵引枢车。乡人参加葬礼,五十岁以上的人,在孝子回家返哭时可以跟着一道回去;而四十岁以下的人,就要等到填土成坟以后才可以回去。
居丧者的食品虽然粗恶,也必须用以充饥。如果因为饥饿而耽误了办事,那不合乎礼的要求;如果因为饱食而忘掉了悲哀,那也不合乎礼的要求。如果由于悲痛过度而造成眼睛看不清楚,耳朵听不明白,走路摇摇晃晃,精神麻木不知哀伤,就不好了,君子对此表示担忧。所以礼文上又规定,居丧者如果有病可以饮酒吃肉,五十岁以上的人不能无限度的悲伤,六十岁以上的人不能过于哀伤,七十岁以上的人可以饮酒吃肉,其目的就在于担心孝子因为悲伤过度而至死。
身上正穿着孝服,有人邀请他去吃饭,不应该去。如果是为大功一下的亲属穿孝服,下葬以后,可以走访亲友。人家请吃饭,如果是亲属,可以接受;如果不是亲属,就不可以接受。三年的丧期,过了练祭之后,可以吃蔬菜水果,可以喝水浆,但没有盐和醋;如果缺少盐醋就不能下饭,那么吃点盐醋也可以。孔子说:孝子的身上生了疮就应该洗澡,头上生了疮就应该洗头,有了病就可以饮酒吃肉。哀伤国都形容憔悴以致于有病,君子是不这样做的。倘若因为哀伤而死,君子就会说他的父母白养活了这个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