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月色如银,石山上那些不知名的小虫在欢快地鸣叫。
好一会儿,王世宝像发现新大陆似的,一拍大腿,高兴地说:“有了,满妹,我有办法了。”
“么子办法”
“这样,”王世宝走到妻子面前,附在她耳边轻轻说了一会儿,谢满妹渐渐出现了笑容,说“我也要去。”
“你身子弱,不行。”
“不,我一定要去,你以为崽是你一个人的,我有一半呢,长到咯大了,我还没去过县城呢。”
“好,我们明天一起去。”王世宝非常愿意和妻子一起去。有妻子作伴,他干什么都有劲。
屋里空气立刻活跃了起来,傻巴见父母脸的愁云散了,云里雾里,不知道什么原因,也高兴起来,提议说:“妈妈,我肚子饿了。”
“好,妈妈就煮饭”平时,夜饭一般是中午剩的冷饭,或者煮点南瓜,蒸几个红薯,今夜,全家人高兴,煮饭,像过年似的。
第二天,天还未放亮。王世宝带着妻子向县城出发。为了省钱,夫妻俩没有坐车,俩人一路步行,谢满妹腿不方便,走得慢。王世宝身高力气大。一路上,王世宝扶一阵,背一阵,像带小孩似的。王世宝初期,但心里舒坦,在他眼里,妻子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与她在一起,没有累、没有苦,看着她,你会越来越喜欢,爱着她,你地享受到世界上最美的男欢女爱,她善解人意,心地善良,纯朴、聪慧而不失能干。她说话,就像唱歌一样,动听带着爽人的磁性,她吃苦耐劳。从不怨天忧人。王世宝心里有自知之明:他知道,如果她的腿没有残疾,他王世宝做梦也娶不到这样的老婆。人常想,阎王把他放到人间来,娶了像谢满妹这样的女人,他知足了。如今,她又给自己生了一个聪明、可爱的儿子,他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最幸福的人。日子虽然苦,但总算一天天熬过来了,再过几年,自己栽的那些果树挂果的时候,日子就会一天一天好起来的。
他心里盘算着:每年卖两次血,儿子读书的学费就不用愁了。再也不要低三下四地向别人借了,身体是自己的,愿怎样使唤就怎样使唤。
“世宝,还有好远”
“快了”
“快了,你总是说快了,我们走了三四个钟头了。”
“真的快了,我背你。”
“不要,你又不是铁打的。”
太阳升高了,晒人的光华又把人带进了一个热腾的世界。
谢满妹实在走不动了,加之又没吃早饭,一个子走这么远的路,她熬不住了。
“听话,我背你。”
王世宝不由分说,就把妻子强行背在背上。谢满妹不足九十斤,放在世宝背上,像一个小孩似的,他并不觉得累。他像一匹沙漠里的骆驼,很耐重。耐饥,耐寒。吃一餐饱饭,要三四个男人的饭量。要饿起来,一两天不吃饭,他照样能干活。
夫妻俩走走停停,整整走了五个多小时才到了县城。
谢满妹长这么大,第一次来县城。第一次见到这么多房子,这么多人。这么多车,这么宽的街。原来城里这么美。难怪人人喜欢城里,想着自家住的土砖屋,真有点天上人间的味道,这时,她想起了儿子傻巴,只要他好好念书,将来有出息了,说不定也能住城里,她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没有什么三头六臂,和自己一样,有鼻子有眼。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可是,他们的衣着明显比自己强得多。自己和王世宝走在街上,别人一看就知道是乡下来的土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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