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襄(1017年~1080年)字述古,福州侯官人。中进士,为官于北宋仁宗、英宗、神宗三朝。做过枢密直学士(充皇帝侍从,备顾问应对)、太常卿(掌有关礼乐、郊庙、社稷等)、侍读(为皇帝讲解经史)等官职。学者称古灵先生。高祖檄,唐末自光州固始从王氏入闽,家于福州,仕闽为太尉,推诚奉国功臣。曾祖令图,为客省使,居侯官之古灵(今闽侯县南通镇古城村)。祖希颍,果州司户参军。父象,台州黄岩县尉。古灵陈氏今为名族。
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年)举进士第,授建州浦城县主簿,历知台州仙居县、孟州河阳县、彭州濛阳县。嘉祐二年(1057年),以富弼之荐召试秘阁校理,判尚书祠部,编定昭文馆书籍。六年(1061年)出知常州。英宗治平元年(1064年)召为开封府推官,除三司盐铁判官。四年(1067年)神宗即位,以谏议大夫奉使北辽。熙宁二年(1069年)迁修起居注,寻兼侍御史知杂事。论青苗法不便,罢言责,留修起居注,知制诰。四年(1071年)为王安石所忌,出知陈州,改知杭州,时苏轼、苏辙兄弟为杭州通判、陈州教授,多所酬唱。八年(1075年)召还,迁尚书右司郎中,枢密直学士,兼侍讲。荐司马光等三十三人,人伦之鉴,可谓罕与等夷。元丰二年(1079年)坐苏轼乌台诗案,罚铜二十斤。元丰三年(1080年)三月十一日,薨于京师,年64岁。赠给事中,阶累升为朝散大夫,勋累升为护军,爵累升为上党郡开国侯。其后累赠少师,谥忠文。
陈襄为宋世硕学名臣,早年与郑穆、陈烈、周希孟倡道海滨,人称四先生。襄"以兴学养士为先务,以明经笃行为首选",先后于浦城、河阳、常州、杭州、陈州兴办学宫,为诸生讲学,弟子逾千人,著名者如孙觉、章衡、傅楫等。襄为学以诚明为宗,倡"好学以尽心,诚心以尽物,推物以尽理,明理以尽性,和性以尽神"。著有《易义》、《中庸义》、《古灵集》。全祖望称其"倡道之功,则固安定(胡瑗)、泰山(孙复)之亚,较之程(程颢、程颐)、张(载),为前茅焉。"《宋元学案》于安定、泰山、高平(范仲淹)、庐陵(欧阳修)之后立《古灵四先生学案》,《宋史》并有传。
陈襄任建州浦城县主簿时,适逢该县缺少县令,他便独自总揽全县之事。该县地域辽阔,许多地方是由某一大家族统治,历任的县令都管不了,蒙蔽上司、请托权贵,是习以为常的事。陈襄起早贪黑,决心纠正那些年深日久的弊端。当地颇有一些案情复杂、积压日久的诉讼,陈襄下工夫分析案情,穷本溯源理出头绪,然后―一加以判决。为了秉公断案,防止有人来说情,每次断案时,便让数人环列于前,使那些说情的人无法开口。从此,浦城县的百姓知道其不徇私情,不受贿赂,是一个公正无私的清官。
陈襄当上浦城知县不久,有一个农民跑到县衙报案,说他家饲养的耕牛被人偷走。耕牛在当时既是很值钱的牲口,又是重要的农业生产工具。这个案子。事关重大。如不及时破案,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就会影响本县农村的安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陈襄窃窃私语,这个案子非破不可。他立即跟几个捕头一起到案发地点去调查取证。捕头捕获了数名犯罪嫌疑人,陈襄逐一进行审讯,但没有一个肯认罪伏法、陈襄想对其用刑,又怕伤害无辜。他连续好几天,茶饭不思,整天苦思冥想,终于想出一条妙计。他叫官差将嫌犯全部集中到审案大堂,便骗他们说:“本县土地庙有一口大钟,能够分辨强盗,非常灵验。”于是派人把钟抬到后案供奉起来,又命这些嫌犯站立在钟前。陈襄提高了噪门,高声说:“没有偷耕牛的人摸钟时不响。偷耕牛的人摸钟时有响声。”陈襄又率领官吏们先烧香,然后很虔诚地向钟祈祷,命令那些嫌犯个个都把手放在胸口,闭上眼晴,嘴里念叨:“偷牛者,罪大恶极,罪有应得,该抓、该抓。”整个仪式进行了大约二个小时。仪式完毕后,陈襄命官差用黑色帷幕把钟围起来,又暗地里派人把墨汁涂在钟上。又过了一个小时,他命令那些嫌犯逐一把手伸进帷幕内摸钟,然后检验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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