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不停的晃啊晃的走着。
就在这个时候带头的汉奸伸手进口袋里摸着,突然骂道:
“你们谁偷了老子的眼镜?”
“老大,你这眼镜丢了?大不了再买一副就是啦,反正也要不了多少钱。”
是的,这眼镜好像并不是那么贵,因为那根本就是别人送的,或者是自己去抢,谁特么没事儿去买这么一副风骚的眼镜,钱又不是大水飘来的。
咚咚!
带走了汉奸伸手在自己小弟的脑袋上敲了一下,随后满带怒气的叫道:
“那是太君送给我的,你知道吗?不是用钱就能买来的!”
这人就是个贱种,既然认为鬼子送他的都是好东西,并且还以此为荣,可见这人已经烂到骨子里了,根本就没得救。
李三少爷没有杀他的原因很简单,杀这种人容易脏了自己的手,说实话,他不屑于干这事儿!
……
就是戴着风骚的墨镜,脚上登子铮亮的皮鞋,唯独头上是一个不够帅气的爵士帽,要是胸口再挂一怀表,那就更纨绔了。
不是什么人都能称之为少爷的,既然能被称之为少爷,那自然就是二世主败家子儿的代名词,三少也在上海败的家还少吗?
“老板,来坛好酒先漱漱口。”
这么牛逼的话,也只有他能讲出来了,反正我们这里都是脚夫休息的地方,普通人每天能喝上一碗酒,那就算很不错的了,这个长得白白嫩嫩的家伙上来就要一坛,还特么是漱口。
丫的漱口不知道用水呀,是在不行用茶也可以的,真是个败家子儿。
不理会周围一帮人的眼神,三少爷倒了一碗酒,喝一口吐一口,喝一杯再倒一杯,喝半坛再扔半坛。
似乎脸上就写着两个大字儿……
有钱!
这种败家的行为终于引起周围一些人的注意,比如某位伪军的连长,他们都是贪财的人,最喜欢和有钱人打交道了,那样可以占便宜。
“这位兄弟看起来很面生啊。”
噗!
“本上也是第一次来这个地方,说实话,这里实在不怎么样,刚刚逛了窑子发现连个长得过去的女人都没有。
而且这城里的汽车屈指可数,本少爷在家里那可都是一天换一辆,每天换着开。
来到这里,一个马车差点给我颠死,喝酒还有这么多人看着我,不习惯……不习惯呀。”
李三少爷摇头晃脑地说着,一帮伪军眼里冒着星星,这眼前它就不是一个少爷,而是一只大大的肥羊啊,没看到眼睛里都是大洋在发光吗嘛!
要是和这人有了一点关系,那发财不是分分钟的事情!
索性李剑又要了几坛酒,随后竖着中指朝这些人笑道:
“你们知道洋文吗?有一种很牛气的说法,我是一个……碧池!”
“我是个碧池?”
几个伪军也跟着李剑喊,最后喊着喊着就整条街都听到了,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会说一句洋文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