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的。”
老幺笑嘻嘻地说道:“利用所学造福社会嘛,跟你做的事情本质上是一样的,行了,你自己看吧!”
老幺把聊天记录保存在一个文档里,是丁旭和一个网名叫‘般若’的女孩子留下的,时间大约在两年前,最后一次聊天是案件发生前一天,时间正好吻合。
我一目十行地看着,一开始两人闲聊了一些明星、美食的话题,后来般若开始透露自己的个人生活,她说她被一个有钱的‘霸道哥哥’包养了,她也很喜欢霸道哥哥,只是她的身份决定了她会背叛他,字里行间透出般若内心的矛盾和纠结。
再后来,般若自称秋晚霞,说她很快就要完成任务离开霸道哥哥,但她有点不舍得,想把一切对霸道哥哥全盘托出,丁旭劝她不要干傻事。
后来,丁旭向她表白了,说希望能够作她的依靠,让她不要再参与那些危险的事情,但是秋晚霞拒绝了他。
最后一次交谈,秋晚霞说道:“永别了!”丁旭发了许多条:“你在哪!我过去找你!”
我试着推测后来发生的事情,秋晚霞去对郎骏坦白一切,郎骏恼羞成怒折磨她,并且把她杀掉了,站在丁旭的立场上,他得出这样的结论是自然而然的。
我问老幺:“从QQ能定位一个人的位置吗?”
老幺想了想答道:“二零一四年以后的新版是可以的。”
我说声谢了,老幺阻拦道:“就一句谢谢啊,没什么物质表示吗?”说完,他贱兮兮地挑下眉毛。
我说道:“你刚刚搞的外挂卖我一个。”
老幺惊喜交加:“你也玩这个啊,算你个优惠价,二百块钱吧!”
于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我拿一个U盘把他的外挂装走了,然后我冷笑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管理条例,开发、销售外挂是违法行为,现在人赃俱获,你还想要物质奖励吗?”
老幺没想到我会阴他一下,惊讶地张张嘴:“算你狠!”
一直被他调戏,总算扳回一局,我心里平衡多了。
这段聊天记录证明,丁旭是整个事件的旁观者,那么他所说的话就有现实依据。
黄小桃那边的进度倒也挺顺利,下午我赶到局里的时候,她已经查到一些重要线索。原来郎骏和许志鹏两年前是生意上的伙伴,郎骏占有公司百分之四十的股份,许志鹏占了百分之二十,后来郎骏突然将自己的股份让给了许志鹏,耐人寻味的是,合同签署的时间正好是案件当天。
整个案子至此似乎已经有了一个清晰的轮廓,许志鹏两年前派出一个商业间谍去刺探郎骏的情报!这个女孩却爱上了郎骏,把一切对他全盘托出,郎骏恼羞成怒将她杀掉。
之后许志鹏拿这件事作为要挟,逼郎骏把自己的股份转到自己名下,于是许志鹏就成了公司的所有人。
然而这里面有一个解释不通的地方,就是被死者攥在手里的许志鹏的戒指,我隐隐觉得,这枚戒指的存在甚至可能颠覆整个案子。
黄小桃问道:“对了,今晚许志鹏要去参加一个慈善派对,我们再去会会他吗?”
一听到要去这种正经场合我就头大,我说道:“需要邀请函什么的吗?”
黄小桃掏出一张局长签署的协查函,笑道:“你看这份邀请函够份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