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己却重度烧伤。
他脸上的疤痕,即便是通过多次手术,也很难完全清除,那是在脸上啊。明礼的伤在身上,以后就算是除疤不完全,还可以用衣服遮盖。
但是彭书韦的伤是在脸上,整个半边脸,还有他的手脚,这都是露在外的地方……
尤其是脸。
烧烫伤形成的疤痕,非常恐怖,人们就算是知道不应该嫌弃,可是在看到的时候,都会吓一跳,会想要躲开。
如果不是彭书韦,沈之意就算是没有被烧死,也会被烧成重伤,现在的彭书韦,可能就是沈之意的下场。
毁容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不可接受的,更何况是沈之意这样的女孩子?
所以彭书韦对沈之意,是真的有救命之恩。
被最厌恶的人给救了……
一辈子都要记着这个人对她的恩情,所有的朋友、家人、老师、同学……
还有领导,还有社会上的所有人,都会帮她记着这份恩情!
无论走到哪儿,人们看到彭书韦,提起彭书韦,就会想起来,他脸上这么狰狞的疤痕,是为了救一个女孩儿才落下的,这疤痕对于彭书韦来说,就是他的军功章!
云画能够理解沈之意的心情,可同时也未免觉得她有些凉薄。
无论舆论是什么样子的,至少彭书韦救了她这事儿,是真的。
原本云画还有所怀疑的,可如果彭书韦不是真的救了她,她肯定不会承认的,她巴不得跟彭书韦撇清关系。
所以,彭书韦是真的救了沈之意。
其他勿论,至少这一刻,沈之意应该感激彭书韦。
当然了,沈之意怎么想的,跟云画无关,她是否感激彭书韦,云画也管不着。
但是呢,从办公室离开,去卫生间,云画就听到了几个护士一边洗手一边交谈。
“那个被救的女生,真的很狼心狗肺。”
“可不是么,让她去看一下彭书韦,她死活都不去。”
“就是,彭书韦可是救了她啊,让她去看看救命恩人,她却怎么都不愿意,这不是狼心狗肺是什么?”
“哎,彭书韦付出那么大的代价救人,可是救的却是一个白眼狼。”
“你们听说了没,彭书韦的几个同学,好像是他所在班级的班长和学习委员吧,来看他的时候,说起过,彭书韦在追那个女生,是叫沈之意吧,是的话就是她了。彭书韦在追那个女生,特别喜欢那个女生,所以大概才会在那种危机关头,奋不顾身地去救对方吧。如果换一个女生,可能就不会救了。”
“那也没什么啊!就算是因为喜欢才救的,也一点儿无损他的英勇好不好!不知道有多少夫妻还大难临头各自飞呢,那可是高层火灾哎,在那种时刻,谁不想着赶紧逃跑,谁还能顾得上别人?”
“对对对,而且人怎么可能不畏惧呢!要克服畏惧,救人,绝对不是简单的一个喜欢就能做到的,应该是非常非常非常喜欢,喜欢到可以为了那个女生连命都不要!”
“反正沈之意就是狼心狗肺,一点儿都不知道感恩,救她还不如不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