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方小手指粗长的印章,通体金黄,周围隐起无穷龙凤之形,精美无比,再看纹章有“御马监印”四字,用钟鼎文写成,隐隐有光芒透出。
他正在离奇万分,站长敲响了隔离间的门,“阿伟你在吗?”
“在。”他想起诗诗说要保密,急忙收起印章,站长推门进来,看到诗诗死在地上,叹了口气对他道:“诗诗死了吗?”
“是的,病死了。”
“这样最好,我也不忍心下手,找个好地方把它埋了吧。”
陈思伟独自开着货车把诗诗的尸体带到一处水草茂盛的地方,虽然心中诸多不解,但掩埋时还是阵阵难过袭上心头,这个怪异的印章,不论出于好奇还是对诗诗的感情,他下决心非要弄清楚。
埋完诗诗他火速赶往城南郊,这里是一片仓储之地,他没花多大力气就找到了七十九号,这是个小型的货仓,看上去很久没人用过了,大门锈迹斑斑,虚掩着一推就开,里面空荡荡的只有灰尘和蜘蛛网。
“有人吗?”他大叫几声但无人回应,但隐隐听到后院有动静,到后院一看这儿居然拴着两匹马。
“好马!”他一看就眼前一亮,以他多年经验看得出,这都是雄骏的千里马,半身漆黑半身白,肌肉强健隆起,毛光发亮,气势昂扬,这是一匹血统纯正的大青山野马,人称“乌云盖雪”,耐跑速度又快,出名的马界长跑冠军。更难得两匹一模一样,看样子还是双胞胎。
他百思不得其解,这货仓是养马的地方吗?这么好的马怎么拴在这啊?
他见两匹马看上去性格驯良,便想抚摸,但一靠近马匹立即嘶叫飞蹄,不许他靠近,眼神凶狠傲慢,俨然有王者之态。
可这反倒激起了陈伟思的斗心,他一向以自己驯马能力为傲,想当年在军队时他被分到一匹性子最烈的马,他花了好长时间软硬兼施,为了练好马架子,他不用马蹬只靠双腿夹住马腹,练得两胯间鲜血淋漓,由于马性子烈还常常被甩下来,鲜血粘得衣服都脱不下来,可他从不叫苦,硬是把这匹烈马驯得服服帖帖。
在他看来马都是通人性的,光是强力压制绝不是好办法,他视马为战友,白日驯马,一到晚上就为它喂食梳毛,还给马按摩增强其血液循环,尽心尽力,终于烈马不光被他驯服,并对他无条件信任,待军队比武马术表演,他总是成绩最好的一个。
他向“乌云盖雪”晃动手指,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这是他自创的“马语”,他知道什么声音能让马感觉到友善而非敌意。果然,烈马虽然四蹄还在奔腾但没有再保持冲撞之势,竖着耳朵转来转去,似乎对这声音有感应。
慢慢的,他手贴上去顺毛抚摸,时而手掌时而手背,看似几个简单的动作其实大有技巧,马也变得越来越安静,渐渐地只有几声轻微的嘶鸣,他开始加重力道在马脖揉搓,见马没有反感,又加重几分,终于在一次长长的抚摸后,他按上马腹一跃上了马背,马只是轻微挣扎几下就没动了。
“好马啊。”他拍拍马脖子,此刻坐上高头大马真有种雄视四方的感觉。
忽然他身后响起一个雄壮的声音:“不错啊!”
陈伟思一回头被眼前的景像吓了一跳。只见一个高大的壮汉,生得虎背熊腰,眉如刷板,眼赛铜铃,一脸大胡子活脱脱一个猛张飞的形象。更离奇的是,他居然抱着一匹马。
他抱的可不是马驹子,而是一匹成年雄马,通体花斑,高有两米,头部正狂挣不已,但四蹄被大汉紧紧束在怀中不能动弹,这简直是天生神力,试想普通人就算举一匹马起来都得力大无穷,而这大汉抱的是一匹性子极烈,有着大宛血统,有马中花豹之称大宛野马,他那两臂之上,怕得有千斤力气才做得到。常言道从来只见人骑马,何曾见过马骑人。今天可是大开眼界。
陈伟思看得目瞪口呆,那大汉哈哈一笑:“小黑可是匹烈马,我让它们听话都花了足足一天,你一会儿就能骑上它,年青人,有一套。”
它说的小黑应该就是陈伟思胯下的马,大汉说完一松手,马中花豹腾地跃起,四蹄在地面蹦踏一阵,怒火万丈地挥蹄向大汉踏去。
“放肆!”大汉一声怒叱,声如雷鸣,震得烈马居然倒退一步,大汉向它做个钳制的动作,它吓得又倒退一步。
“这个小豹子!”大汉对陈伟思笑道:“烈得要命,弄了半天也不听话,又急着弄回来,结果变成马骑人了,见笑见笑。”
陈伟思跳下马来,“请问阁下是……”
“叫我老钟就行。”
“你就是老钟,请问你认识这个吗?”他亮出怀中的金印。
老钟一看这金印面色变了,忽然扑通跪地,“属下钟怀安,参见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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