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技术先进一些的话,这支美军机群不可能会以高空接敌的方式突然出现在日军舰队上空而日海军却全然不知……
出现在日军航母主力群上空的正是“仙人掌”航空队。他们在日军机群起飞半小时后就几乎倾巢而出飞往日主力舰队方向前去攻击日军航母。
在飞往日军航母的过程中史密斯还有些担心,因为这其中有个让他为难的地方:如果是高空接近日军舰队的话,就很容易被日军雷达发现,而如果低空接近,与日军零式战斗机缠斗时又没有俯冲的空间。
其实,史密斯这两种担心都是没有必要的。
首先是日军没有像美军一样先进的雷达系统,当然对于这一点史密斯并不知道,所以就算是高空接近也不会被日军雷达发现。
其次,日军零式战斗机根本就来不及起飞应战。
最终史密斯还是选择了高空接近,其原因是美式“无畏”俯冲轰炸机之所以称之为俯冲轰炸机。那是因为其俯冲性能甚至比战斗机“野猫”还好,而俯冲又恰恰是日军零战的弱点。
考虑再三,史密斯认为:
低空接近敌人舰队的确可以更隐秘,但一旦有日军零战拦截那将会是美军机群的噩梦。因为到时所有飞机包括轰炸机、鱼雷机在内都必须先爬升到一定的高度才能与日军作战,否则就只会被高空的日军战机压着打,而爬升又恰恰是零战的优点,于是在爬升的过程中就会一架接着一架的被零战摧毁。
反之,高空接近虽然会增加机群暴露的风险,但暴露了又能怎么样呢?就算日本人派来零式战斗机拦截。战斗机、轰炸机等只需一个俯冲就可以轻易的冲破他们的防御圈直奔其后的日军舰队。
于是在和曼鲁姆商议过后,两人一致认为高空接近是正确的选择。
他们早就做好了在路上会被日军发现并与零式战机作战的打算,也正因为这样,史密斯才一口气把瓜岛上所有的25架野猫战斗机全都拉上来了护航了,但它们却是一路没有遇到任何拦截的直飞目标区域。
“中校!”这让史密斯有些不自信了,他问着曼鲁姆:“我们的情报是不是出了问题?日本人的舰队可能没有在我们要搜索的那片区域?”
“你为什么这么认为?”曼鲁姆反问。
“因为我们没有遇到任何拦截!”史密斯说:“这太不正常了,一点动静都没有!”
“没有什么不正常的,少校!”曼鲁姆回答:“日本人的舰载机已经飞去攻击我们的航母了!”
“可是……那只是他们的部份舰载机!”史密斯回答:“攻击我们航母的日本飞机只有七十余架,那只是日本人一艘航母的舰载机数量……”
“少校,不要怀疑了!”曼鲁姆打断了史密斯的话:“因为我已经看到日本人的军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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