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团圆饭,吃的最香的,好像就是莫建国了,一边照顾着身边的许梅,一边还能点评出哪道菜好吃,顺便还能照顾照顾莫依岚,当然,老爷子那张脸,让他自动自发的不去讨没趣了。
莫依岚看着自己餐碟里多出来的菜,是她小时候最喜欢吃的水晶肘子,那会儿小,妈妈不常做菜给她吃,而且就是做了,厨艺也不敢恭维,比起李嫂,还真是差的远了。
她妈的精力似乎都用在了化妆打扮上。
那会儿每次回爷爷家,她就觉得很幸福,可以吃到许多好吃的,李嫂知道她不爱吃肥肉,每次她来,都会提早准备好肘子,用高压锅压了,不像饭店里做的那种烀肉,上锅用料再蒸一遍,有很浓的调料味,没有肉味本身的香味,她不喜欢。
李嫂会把肘子烀烂,然后把骨头剔出去,用刀背,或是面板狠力的去压,蓬蓬松松的肉质,被压的很实,然后切出来就像是皮冻一般,李嫂说这是自制的水晶肘子,一点肥肉的味道都没有,还没有调料味。
好像这道菜,从小喜欢到大,就是有段日子青春发育嚷嚷着减肥的时候,唯一让她馋的直流口水的,也就这一道菜了。
那会儿总会自欺欺人的说,压的这么实,又没有肥肉,只剩蛋白质了,吃了一定不会胖的。
有些记忆,似乎就在昨天,有些记忆,却像是跨越了银河。
今天的水晶肘子,真是烫人啊。
莫依岚挪走了筷子,没有去夹,充了自己一直忠爱的那道菜,而选择了平时从不入口的西兰花,一边嚼,一边还夸张的叫道:“爷爷,这道菜真好吃啊,我原来都不知道,你们还说疼我,却从来不告诉我这道菜好吃。”
一桌子沉闷吃饭的人,除了不知情的杜若,突然间都停了筷子,鼻子泛酸,连贾美云都眨了两下泛红的眼圈,说起来,这件事儿里最无辜的人,应该就是莫依岚了。
“依岚啊,你不是不吃绿色的菜吗?”
杜若不解,她怎么从来没听莫依岚说过?
莫依岚用力的嚼着嘴里的西半花,而且觉得一块还不够,又往嘴里塞了一块,看着身边一脸疑惑的杜若,笑道:“嫂子,奶奶活着的时候,在家里开了一小块菜园,我跟哥哥顽皮,总喜欢到菜园子里现摘刚下来的菜吃,有一次,我非要吃刚长出来还没有小拇指大的黄瓜,奶奶也没拦,我就自己摘了,那会儿的菜不像现在市面上的都是农药,我们都是摘下来在衣服上蹭蹭就吃的,不过那天我穿的衣服是新买的,上面都是小花,特别漂亮,我不舍得把衣服蹭破了,就那么直接往嘴里塞了。”
杜若眨了眨眼睛,突然想到了一个笑话,虽然有点恶心,可是这会儿她突然就问了出来,“你不会在那根黄瓜里吃出虫子了吧?”
其实她更想说,你不会把那虫子吃一半进嘴,然后发现另一半在剩下的黄瓜里吧?
有点反胃,杜若知道,她被自己恶心了。
莫依岚大抵也看过杜若看过的那个笑话,不过这事儿,也算是她亲自经历过的,好在结果没那么惨,摇了摇头,接下来的,她也不敢说了,现在一想,都觉得那绿油油,毛茸茸的虫子,正对着她晃脑袋。
呕——
莫依岚一个没忍住,捂着嘴推开椅子就往洗手间跑,果然,有些尝试不能一蹴而就。
杜若担心的起身跟了过去,懊悔的想着,她真是哪糊不开提哪糊啊。
贾美云也是无奈的叹了口气,“这孩子的阴影,这么多年也没治过来。”
莫伟天哼了一声,冷眼睨着莫建国,心里骂着,死小子,有女人连闺女都不管了,真他妈不是个东西。
莫建国讪讪的摸了摸鼻子,在目光对上莫伟天的时候,声线柔软了许多,“爸,我跟依岚提过了。”
“呵呵——老子劈腿,都好意思跟闺女打报告了,你这还是新时代的中国好爸爸啊。”
莫伟天没了顾忌,羞臊起儿子来,真是不遗余力啊。
莫建国知道老爷子火气旺,可这事儿也怨不得他,许梅如果真有一个完美的家庭,就算这么多年他依然念念不忘,也干不出来破坏人家家庭的事儿。
可是许梅这么多年独自一人生活,生病了都没个说话的人在跟前照顾着,在医院里打吊针,烧的太高,睡过去了,那药瓶里都回了小半瓶的血了,要不是自己碰上了,指不定如何呢。
莫建国也知道自己这次的事儿超过了老爷子的底限,可是当年的事儿,要不是司马雪莲给自己用了那些下三滥的招数,他也不会让她有了自己的孩子。
年少气盛的时候,谁的眼里也揉不得沙子,许梅那会儿脾气就烈,又犟,司马雪莲找上门说有了他的孩子,她就受了伤,老爷子背着他又找了一回许梅,让她彻底的死了心,这样的前后夹击,以至于当年的事儿,他连说清楚的机会都没有,她就消失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原本他以为日子就能含糊着过的,可是因为她出现了,他发现,自己那颗心,还在蠢蠢欲动着,甚至连他自己都控制不住脚步了。
他没跟任何人提过,他这两个来月,出差的机率比以往多出了三、五倍,而且每次出差,都会尽量把行踪隐藏,压缩时间,然后抽出一天或是半天的时间,飞一趟S市,就为了看她一眼。
他竟觉得自己又像是回到了少年冲动的时候,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哪怕前一秒还在一起并肩,下一秒分开,就已经开始想念。
司马雪莲背着他折腾的那些事儿,包括杜若流产的事儿,他是事后知道的,大哥这一步迈的这么大,就算是他嗅觉再弱,也知道这里面含概了些什么,尤其那样的位置,差不多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没等人换下来,就提前被预定了,像这种空降的机率,实在是微乎其微。
老爷子还没到手眼通天的地步,所以这里面若是没什么牵扯,他也白生在莫家一回。
他知道老爷子有条铁律,莫家的男人不离婚,女人死了可以再娶,活着的时候,不离婚。
他给大哥打了电话,没藏着,没瞒着,把他后来知道的司马雪莲背着他折腾的事儿都说了,还有她背着他收礼,帮人家安排工作,甚至给别人摆事儿,收人钱财的事儿,都说了,这些事儿,他知道的,钱财暗中还了,摆过的事儿,莫是不构成犯罪,就抬手过了,若是行为严重的,已经被重新立案了。
不过他也不能天天在女人屁股后面善后,且不说他有没有这个能力,只说他的精力也一样是有限有,若是哪一天,司马雪莲背着他捅出大篓子,回头连累的不还是莫家?
莫建国没说自己多高尚,为了莫家,抛弃发妻,这样的标榜无疑于讥讽。
他是自私的,他可以坦然承受这一点,包括任何人的鄙夷。
他这个年纪要是高喊一句为了真爱,怕是漫天都会飞皮鞋片子,可是他这个年纪余生所存的时间里,想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似乎又没有什么错。
莫建国知道这件事儿里可能最对不起的就是莫依岚,大人吵架,离婚,孩子总是无辜的,不过好在,莫依岚也大了,能沟通了,所以,他在自己心里下了决定以后,就给莫依岚打过电话,父女两个从小到大,好像第一次长谈,电话里足足谈了一个小时,他能感觉到女儿心里的不满,可是他很感谢女儿受的教育,让她没有完全被感情支配了理智,她很清楚的表达了自己的心情,这一点,莫建国一直感谢的,甚至他都有感谢贾美云,女儿说,这么多年,比起父母,大伯母更像她的妈妈。
莫建国不想在这个时候再诋毁司马雪莲任何话了,似乎所有的诋毁都在为他今天的行为找理由,找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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