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就不是驻守城市,而是呼啸草原,辄忽来去的铁骑!
所以在战争开始前,他就制定了虚东实西,虚城而实战的策略。东面就不用着急,庞涓是世之名将,不是为秦国打工的傻子,魏国出兵的目的是在震慑义渠以求界戎墙以西的安定局面,要的是安定繁荣,不是彻底消灭义渠。留下义渠挚肘秦国,才是魏婴乐见的结果。
所以东面的城市丢了就丢了,庞涓就算再疯,到了一定时刻也会接到收兵的命令。义渠人真正的仇敌是老秦,这一仗只要吃掉菌改的三万大军,他木仲屠就可能像先祖一样驻马渭水、笑傲西疆!
菌改可真听话啊,一路占了自己毫无价值的六座军城,军力大大分散,居然还妄想寻找自己决战?老秦人派出的探子好有本事,居然勾搭上了木卓贝那个贱婢、传出了自己所在位置的信报?这可真是太妙了,如今诸势已成,就等秦军主力杀来,堕入自己的圈套。
大口吞下烤至焦黄的羊肉,喝一口羊奶,然后狠狠吐在墨线脸上,木仲屠哈哈大笑:“小子,本王骑过的女人味道如何,舒服吧?不知她有没有告诉过你,碰过她的人都死了,所以才没人敢碰她,你的胆量很大啊?”
木卓贝像一只无助的小羊,半裸着身子被绑在一根木柱上,面前有个彪壮的义渠汉子,正用蘸了水的皮鞭一下下抽她,每一鞭落下,雪~白的身体上都会留下狰狞的血痕。
木卓贝没有叫喊,也不曾痛晕过去,就是大大地睁着眼睛,看着自己心爱的男人;墨线比她更惨,身上几乎已经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肉,一只眼睛被人生生挖了出来,还悬挂在眼眶外面,可他也在笑,笑着望向自己最心爱的女人,似乎这里不是恐怖的地狱,而是幸福的天堂,似乎只要与心爱的人在一起,再大的痛苦也会变成享受。那一下下鞭响,就如他婚礼上的竹爆声......
“王兄,还是杀了他们吧。”
坐在木仲屠下手的是一名白面长身的义渠青年,虽然穿了身左衽胡服,却没有剃发,就像华夏人那样顶冠博带、仪表堂堂,看到木卓贝和墨线的惨状,他似乎有些不忍。
“西京,你是不是读了华夏人的书,心肠也变得如华夏人一般软弱了?记住,草原上的规矩是兄终弟及,日后你会是这片草原的王,如此心软怎么行?”
木仲屠看着年轻人,凶狠的目光顿时变得柔和了许多,挥挥手,示意执刑的手下暂时停住:“杀他们?哥哥是不会那样做的。他们两个可是哥哥的大功臣,义渠人还要感谢他们呢。那个叫墨线的人,你听着,我会留下你的命,让你亲眼看到,秦军是如何被你害死的,我会让派你来的人知道,他是有多么的愚蠢......哈哈哈!”
“急报!大王,发现秦军大队向我掩进!”
木仲屠的话音未落,义渠斥候的急报声已从帐外传来。
“整军!准备狼烟!待大战一起,立即命乌老骨他们从四面合围!待本王攻破栎阳、饮马渭水之时,倒要看看那位洛邑的周天子会封本王一个什么爵位?本王等待他的胙肉已经很久了,天子赐的肉一定很好吃,哈哈哈哈!”
木仲屠仰天狂笑。
战斗一开始,木仲屠就知道自己赢了。雍都老军名不虚传,可惜他们只有两千精骑,就算没有乌老骨他们四面合围,仅凭他王帐下的两万精锐,也能占尽上风。菌改这也算是老秦名将?听说他在雍都修书二十年,这是修书修傻了吧?秦军步战,首在阵列、次在弓弩,看看这只狼狈万分的秦军吧,队列不整也就罢了,连秦军惯用的半身甲都没有穿戴,腿上绑的那是什么啊?太难看了,好像一只只huā腿马。
也就是一次接触,秦军大队便有了溃散的迹象,这还没到半个时辰呢,乌老骨他们都还在路上,秦军步卒居然就转头逃命了?绣着菌字和公子渠梁字样的大旗都倾斜了,总算撑持着没倒,却是在向反方向指引。
秦人居然撤军了!这才只是一次接战啊?木仲屠都没想到胜利会来得如此之快,甚至都没来得及让义渠军摆出追击队列,等到他匆忙发出旗令时,秦军步卒已经快要消失在地平线上,只剩下那只雍都骑兵还知道押住后阵、缓缓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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