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牧对于自己名下的小说,如果是拍成影视剧,那没的说,自然是版权费该收的收,按行规来。
但如果是同人小说,甚至是转成漫画版,林牧却没有在意过,只要是相关的漫画公司与自己打个招呼,这方面也就随他们做去,在林牧看来,这样能养活一些作者,倒也挺好。
但夏天岛,却是把主意也打到了《笑傲江湖》一书之上,进行了相关的漫画改编。
这原本也没什么,业内也有一些出版社在做,但林牧现在知道了这些个漫画公司竟然这么坑作者,哪里还能不怒火中烧?
无奸不商,不拼命追逐利润的商人不是好商人。
但你追逐利润,起码得有点基本的廉耻之心,把作者坑成这样,拿着人家的作品去大肆捞钱,就没有想过当初自己被坑版权时的B样?
艾娟说到这里时,已经是泣不成声了:“我们也有一些人反对、愤怒这样的情况,在网上曝光过,但随后不知道是水军,还是网友就骂我们,说工作室也要赚钱,工作室辛辛苦苦把我们带出名,我们要感恩。既然已经签了合约,就该按合约办!如果想要版权,当初为什么不直接拒签合约?”
“站着说话不腰疼?”林牧被这话气笑了。
经历这么多行业,林牧早就知道弱势群体的无奈,就比如说这个作者签约问题。
你不签?
好,那你就滚吧!
行情就是如此,整个行业几乎已经形成了一个资源垄断体系,别的公司也是这样索求版权,对这些公司来说,维持这种现状对他们最有好处,当然不会退让了。
但对于一个作者来说,拒绝就代表着数月的辛苦毁于一旦,一分稿费都拿不到手!
存在、合法,不代表合理!
普通的作者,收入并不高,一个人在一个行业里做了这么久,转行又哪里是那么轻松的事情?
只能妥协!没有选择!
那些嘴皮子动动,就无所不能的家伙,如果不是水军的话,林牧严重怀疑他们都是大神转世,不知生活艰难。
更可怕的是,在一个行业整体都形成这种压榨作者到极限的习惯时,哪怕是全行业的作者都起来反抗,都没有办法!
人家虽然合约不合适,但可是合法的!
你都“自愿”签了,自然就得按人家要求的做!
周围林母一行人听得也是气愤无比,她们虽然对这一行了解的不多,但即使是去打工,一个熟练工与小工的待遇也肯定不一样,这样的道理到了漫画圈,反而成了例外!
艾娟擦了擦泪:“但凡是涉足漫画圈里的作者,基本上都有良好的绘画功底,只要有一线可能,是不会中断漫画的道路的。可是我们总也要生活吧?绘画数年后,总要收入高一些、名气大一些吧?连编辑们都同情我们,尽最大的可能给我们争取多一点稿费,偏偏到了姚老师那里,就成了无理取闹!
就像夏达姐的几部作品,在收到自己的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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