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治感冒不用要,言君,狼烟小欢的月票,求!)
第五百二十一章收网回家(一)
马车碾过青石板露面发出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清晰,一下一下就好像有节奏的敲打着乐器。 月在天空中将一片银白洒下来,而风则将光秃秃的垂柳枝条影子拖拽着摇曳摆动。已经近深夜,街上已经看不到行人,所以马车行走在青石板路上看起来有些突兀,但是很显然马车并不想隐藏行迹。
巡城的名州府差役和守城军士兵都会将马车拦截下来盘查,但毫不例外的马车只停留片刻就再次上路,只不过今天有些不同,马车上的王老板给的酒钱比以往都多些,似乎今天他的心情格外的好。
王老板的心情好,巡街的士兵们自然心情也好。
马车在深夜静街上行走对于他们来说并不是一件稀奇事,州府的巡捕差役和守城军的巡防士兵都知道,摘星楼的老板王云燕有个特别的嗜好,那就是他喜欢在深夜去城西的那家狗肉店吃宵夜。
这个习惯有些让人不解,但天长日久之后士兵们也就习以为常。尤其是王老板出手豪阔大方,每次遇到巡街的士兵们都会送一些酒钱,渐渐的,士兵们也就熟悉了这个看起来有些猥琐但讨人喜欢的富商。
先后三批巡街的士兵都主动上前和王老板打了招呼,然后为首的队正拎着一袋子沉甸甸的肉好心情极爽的告辞。
马车行进的速度并不快,从摘星楼到城西的狗肉店路程也就二十分钟就能到,在巡街士兵们的注视下,身材干瘦的王云燕下了马车,缓步走进门口还挂着迎客气死风灯的狗肉店,在店老板殷勤的接待下坐在店里的靠中间的一张桌子边,不多时热气腾腾的炖狗肉上来,还有几样精致的小菜,一碗米粥,一张看起来能引人食欲的金黄酥脆的烙饼,一壶这狗肉店只为王云燕一个人准备的一枚斋的上好香茶。
看起来,这和往日没有任何区别。
在狗肉店对面的小巷子口里,暗影中两个黑衣人缩在里面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狗肉店的门没关,他们能看到王云燕的背影。
一直盯了很久,其中一个黑衣人点了点头轻声道:“你回去告诉大人,一如往常。”
另一个人点了点头,转身迅速的离去消失在黑暗中。
半个小时之后,王云燕还在狗肉店吃宵夜的事就传进了纳言宋正本的耳朵里,而此时,宋正本乘坐的马车刚好在州府衙门的后门停下来,身穿一身便衣的州府郡守宋宝来和态度恭顺谦卑的州总捕吴不善已经等在那里。宋正本对二人点了点头,然后缓步走进了夜色中的州府衙门后院,这后院再往里有两排不起眼的房子,是为刑房,刑房之下,是为地牢。
没人知道大夏第一重臣宋正本会在深夜到访州府,除了当事人之外也没人知道当天他们三个人说了什么话。但送茶进去的下人出来时候却一直诧异,今天来的这位大人物到底是谁,怎么在这人面前郡守大人和总捕大人安分的好像鹌鹑一样,而且脸色都难看的好像大病初愈似的,白的就好像初冬的第一场雪。
他虽然不知道他们交谈了什么,但可以肯定郡守大人和总捕大人都吓坏了。
而就在他们在书房密议的时候,在内史侍郎孔德绍府邸后门也出现了两个人。其中一个是身穿布衣的干瘦老头,本来黝黑的脸色此时也吓得发白。他心有余悸的看了一眼身边身材修长的男子,用最认真的语气说道:“下次如果我再求你让你带着我在人家房顶上乱跳,我就不是人。”
这身材修长的男子脸色平淡自然,可却让人感觉他嚣张到了极致。原因无他,在大夏都城州府的深夜中,敢穿着一身白衣背上负着一柄长剑在人家房顶上跳来跳去这种事绝不是一般人敢干的,也不是一般人敢干就能干的。
“你可以不求我。”
白衣男子侧头看了干瘪老头一眼平淡道:“可惜,你这金蝉脱壳之计离不开我。”
“老子要是有翅膀,我会求你带着我飞?”
干瘪老头正是王云燕,也就是燕云寨第二可爱第二可恨第二无耻的王启年。当然,这是他自己如是认为的,在他心里,有一个人他注定了今生无法超越,当然,这样的话他也绝不敢说。
“就算你有翅膀也绝不是金蝉,最多算是没发育好的燕巴虎……如果你再不进去,我今晚就自己先出城。”
白衣男子语气平淡的威胁道。
“叶翻云”
王启年对白衣男子笑了笑用最赞美最真诚的语...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